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共建技术研发中心框架协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866 股票简称:星湖科技 编号:临2011-044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共建技术研发中心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签订的仅为框架协议书,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框架协议书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 本框架协议书及其后续的协议或合同的履行存在不确定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履约能力、市场、政策和法律等方面。
一、概述
为积极推动技术创新和区域创新体系的建立,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机制,建设科技创新平台,促进产学研的无缝对接,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产研互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湖科技”)控股子公司广东星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公司”)于2011年12月27日与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签订《共建技术研发中心协议书》。
二、协议主体
(一)广东星湖新材料有限公司
新材料公司是星湖科技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18日,注册资本为200,030,000.00元,其中星湖科技出资102,015,300.00元,占新材料公司注册资本51%,为其第一大股东。经营范围为:新材料研发、生产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等。目前公司尚在建设期。
(二)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
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重科院”)是整合原属中央和地方的10个研究院所于2008年重组而建,是重庆市政府批准成立的正厅级事业单位。是重庆市最大的集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成果转化、人才培训和国际交流为一体的工业技术的综合研究机构。重科院新材料中心是重科院首批启动建设的重点研究中心,以开发中下游工业应用技术为主导,以技术转移和产业化为目标,着力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加强科技成果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在创新,是重庆市新材料技术开发、中试和产业化的重要平台。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原则
合作双方以推动国家和地方经济的发展为根本目标,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院企互动、共谋发展、长期稳定的原则开展全方位的合作,形成资源共享、双赢共进的合作机制,努力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二)合作范围
1、人才队伍建设;
2、技术研发中心的硬件建设;
3、包括汽车用铝板带材、超低温天然气用材料、舰船用铝材料以及利用国际合作渠道引入的海外高端技术等的产品研发;
4、项目攻关与合作。
(三)合作方式
双方约定共建“广东星湖新材料有限公司—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技术研发中心”,新材料公司作为重科院的产业化基地,双方共同申请和承担国家各部委、省市重大科研项目,并将重科院的科研成果优先在新材料公司进行转化。重科院根据需要承担新材料公司的科研开发项目,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努力促进企业技术进步,配合和帮助企业进行新产品开发等。由双方共同出资启动经费600万元,其中新材料公司300万元用于专业仪器设备的购买,重科院300万元用于技术研发中心基础实验设备购买。
(四)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期限暂定5年,到期后再行商定合作内容。
四、框架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新材料公司与重科院签订本框架协议符合新材料公司的发展规划,将有利于充分发挥产学研对接的优势,将有利于新材料公司发展成有特色产业的,在国内企业有影响品牌的、有自主研发能力的、珠三角地区最具活力的现代化高精度铝板带生产研发基地,推动新材料公司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竞争实力。
本框架协议对公司 2011 年度的经营成果尚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