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新政或覆盖再融资公司
⊙记者 郑培源 ○编辑 邱江
种种迹象显示,证监会的“分红”新政已经从拟上市公司的IPO推及上市公司包括定增在内的再融资领域。
2011年岁末,上柴股份、怡亚通、歌尔声学、威孚高科和英力特等相继披露分红公告,就公司的现有股利分配政策、最近三年分红表现及未来分红工作的规划进行了说明。记者获悉,虽然没有收到明确的文件,但这些定增计划正在进行中的公司的确得到了审批机关的“窗口指导”,即授意公司就分红情况进行公告。
其中,歌尔声学详细披露了《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文,并对公司过去三年的现金分红情况进行了说明。2008年至2010年,该公司分别进行现金分红3600万元、2400万元和7515.83万元,合计分红13515.83万元;现金分红比例分别为29.36%、24.03%和27.19%,三年均值为27.09%。
而怡亚通的分红情况更加优异。2008年至2010年三年间合计现金分红1.77亿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9.47%。上柴股份、威孚高科和英力特的公告内容与之大同小异。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五家公司均在实施定增计划期间。其中,上柴股份的定增调整方案于去年10月获发审委审核通过;威孚高科、歌尔声学、英力特的定增申请则分别在去年11月和12月获得发审委审核通过,正在等待批文;怡亚通去年10月末刚刚修改了定增方案,正在等待发审委审核。
“我们是才得到通知的,虽然没有收到正式文件,不过审批机关的确要求我们就分红问题做一个明确的书面材料,并按照下一步的承诺来执行。”怡亚通证券事务代表常晓燕告诉记者,公司未来还会就分红问题进行具体研究。
歌尔声学董秘徐海忠则表示,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和回馈股民之间的平衡性越来越看重,这也使公司在再融资事项上慎之又慎。
记者同时从保荐机构处得到证实,定增公司对于分红问题的具体标准并没有下达,但针对相关审批企业的“窗口指导”的确已经在进行中。“这意味着从2012年起,上市公司包括定增在内的再融资行为很有可能都要和企业的分红状况挂钩。”一位资深保荐人士表示。
众所周知,虽然2008年10月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规定,再融资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但定向增发并不受此限制。这一现象或许会在2012年得到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