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11-26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1 年12月26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1 年12月30日在武汉丰颐大酒店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 人,亲自出席8 人,公司董事张敬兵先生委托董事长陈勇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柬埔寨投资320万美元设立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农作物木薯的种植、加工、销售及相关进出口贸易。详见2012年1月5日的《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11-27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方便公司环氧乙烷项目原材料采购,降低公司环氧乙烷生产原料酒精的成本,增加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柬埔寨投资320万美元设立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农作物木薯的种植、加工、销售及相关进出口贸易。
(2)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公司于2011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柬埔寨子公司的设立,尚需报请相关政府部门备案或批准后方可实施。
(3)本项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以最终注册为准): 永安农业(柬埔寨)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20万美元,公司占100%股权
投资总额: 320万美元
注册地点(以最终注册为准):柬埔寨,金边
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经营范围(以最终注册为准):农作物种植、农产品加工、销售、进出口贸易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木薯是热带地区主要的块根作物,世界三大薯类作物之一,可用作饲料及食品、医药、纺织和化工等行业原料,主要分布在热带、亚热带。由于饲料及乙醇工业的发展需要,国际和国内市场对木薯产品的需求不断扩大,特别是为避免玉米价格上涨,中国从国外进口大量木薯以代替玉米生产乙醇。因此近几年木薯种植行业增长较快,并有望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
公司募投项目酒精法生产环氧乙烷项目采用乙醇为原料,公司通过设立子公司在柬埔寨种植木薯,既便于公司环氧乙烷项目原材料的采购,有利于降低原材料的采购成本,又为公司增加了的新的盈利增长点。
2、存在的风险
(1)自然风险:农业种植业受自然因素的影响较大,如果出现气象灾害及病虫害,将对本项目的实施及盈利产生重大影响。
(2)市场风险:如果全球经济放缓,木薯市场供求出现较大变化,木薯价格出现较大价格波动,将对本项目的盈利产生较大影响。
(3)项目所在国社会、政治、政策和法律风险:柬埔寨目前政治局势稳定,本次投资项目属于柬埔寨鼓励投资领域,如果柬埔寨政治、法律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将对本项目的实施、运营产生较大影响。
公司将通过及时跟踪木薯市场变化,遵守当地法律,尊重当地宗教、文化和习俗,加强与当地政府沟通等措施降低项目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公司首次涉足海外业务,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对柬埔寨木薯种植情况进行了全面的了解与仔细分析,并做了实地调查,认为本次投资的木薯项目,市场前景好,技术可行,投资总额不大,风险可控,如果项目顺利实施,预期将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而且有利于公司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拓展产业链。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12-01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环保检查事项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股票将于2012年1月5日开市起复牌。
一、传闻情况
近日,《中国证券报》等媒体报道了公司因环境违法被环保部挂牌督办的情况。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本公司针对上述传闻事项说明如下:
报道所称公司被环保部挂牌督办属实。
2011年10月,政府环保部门先后对潜江经济开发区环保有关情况进行了检查,本公司也在检查范围之内。公司已于2011年11 月3 日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公告了相关情况。
2012年1月1日公司从国家环保部网站获悉国家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2011年环境保护部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的通知》 (环办[2011]142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决定对本公司等15家企业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指出公司1.4万吨酒精法环氧乙烷生产装置未批先建,并已投入生产;污水处理站排水长期超标排放,现场检查时弄虚作假;责成湖北省环境保护厅依法责令本公司1.4万吨酒精法环氧乙烷生产装置立即停止生产,限期补办手续,未经环保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恢复生产;责令本公司限期治理,处以罚款,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报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责令关闭,并要求湖北省环境保护厅于2012年6月底前完成挂牌督办事项。
通知下发前公司已组织各部门对公司环保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制订了相应的整改方案,目前各项整改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公司正组织相关部门对照通知情况,严格排查,制订进一步整改方案,并尽快将环保整改情况报送政府环保部门。
公司将严格落实环保要求,积极整改,强化管理,把环境保护与企业发展结合起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目前尚未收到湖北省环境保护厅、潜江市环境保护局有关此通知的相关文件,暂无法判断此次环保检查事件对公司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根据事件进展持续披露有关情况。
(二)《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