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本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本着审慎和勤勉尽责的精神,本期债券主承销商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各种风险。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2年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2甘农垦债”)。
(二)发行总额:8亿元。
(三)债券期限及利率: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5年票面利率为6.5%(该利率根据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126BP确定,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1Y)的算术平均数5.24%,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5年固定不变。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的第5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债券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5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存续期后两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四)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1、投资者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2、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记载。
(五)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承销团公开发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之间采取单向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如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预设额度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预设额度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一次性全部回拨至承销团公开发行。
1、承销团公开发行部分采取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的方式,预设发行规模不低于7亿元。
2、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部分分为通过交易系统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通过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面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两部分。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部分预设发行规模不超过1亿元,其中网上发行规模预设为0亿元,协议发行规模不超过1亿元。网上发行和协议发行采取双向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发行与协议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六)发行范围及对象:
1、承销团公开发行: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2、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
(1)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 股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并须在开户证券营业部存有足额保证金;
(2)协议发行:持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并须在开户证券营业部存有足额保证金。
(七)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八)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级别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A级。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甘肃农垦、公司:指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期债券:指总额为8亿元的2012年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2年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指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团协议:指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签署的《2012年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书》。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承销义务各自承销本期债券的份额,并承担相应的债券发行风险,在发行期结束后,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
担保人: 指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函:指担保人以书面方式为本期债券出具的债券偿付保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工作日: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指人民币元。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1]2986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753号
法人代表:杨树军
联系人: 张金虎、李有宝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753号
联系电话:0931-4603029
传真:0931-4603029
邮政编码:730030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0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孙守用、简光友、李世涛、陈杰、尹晓光、杨阳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7楼
联系电话:18818580575、18818580353
传真:0755-82912907
邮政编码:518048
(二)副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联系人:薛晨、杨晓、王硕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4层
联系电话: 010-57631234
传真:010-88091826
邮政编码:400010
(三)分销商
1、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度万中、张杨、赵鑫岱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教育科技大厦3层
联系电话:0755-83716870、010-88576898-820、88576898-805
传真:0755-83704574
邮政编码:518040
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刘红生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固定收益总部
联系电话:027-65799716
传真:027-85481502
邮政编码:430015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周华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1901室
联系电话:021-22169868
传真:021-22169834
邮政编码:200040
三、担保人: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08号
法人代表:臧秋华
联系人:史光磊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08号
联系电话:0931-4891697
传真:0931-4891013
邮政编码:730030
四、托管人
1、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系人:李杨、田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联系电话:010-88087971、88087972
传真:010-88086356
邮政编码:100032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总经理:王迪彬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68870059
邮政编码:200120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法定代表人:张育军
联系人:段东兴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2819
邮政编码:200120
六、审计机构: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四层401室
法定代表人:杨剑涛
联系人:李宗义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352号世纪广场C座18楼
联系电话:0931-8441701-313
传真:0931-8441705
邮政编码:730000
七、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座2901
法定代表人:关建中
联系人:郑孝君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座29层
联系电话:010-51087768-2123
传真:010-85483355
邮政编码:100125
八、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1314-1319
法定代表人:蓝晓东
联系人:雷鹏国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13层
联系电话:010-88378703、010-88388549
传真:010-88378747
邮政编码:100037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2年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2甘农垦债”)。
三、发行总额:8亿元。
四、债券期限及利率: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5年票面利率为6.5%(该利率根据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126BP确定,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1Y)的算术平均数5.24%,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5年固定不变。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的第5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债券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5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存续期后两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五、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两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
六、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5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的前10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八、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或投资者未作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九、发行价格: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十、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1、投资者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2、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记载。
十一、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采取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承销团公开发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之间采取单向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如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预设额度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预设额度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一次性全部回拨至承销团公开发行。
1、承销团公开发行部分采取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的方式,预设发行规模不低于7亿元。
2、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部分分为通过交易系统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通过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面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两部分。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部分预设发行规模不超过1亿元,其中网上发行规模预设为0亿元,协议发行规模不超过1亿元。网上发行和协议发行采取双向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发行与协议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十二、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2年1月6日。
十三、发行期限: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12年1月1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的发行期限为1个工作日,即发行首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的发行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12年1月10日。
十四、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1月6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五、计息期限:自2012年1月6日起至2019年1月5日止;若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2012年1月6日至2017年1月5日。
十六、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十七、付息日:2013年至2019年每年的1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1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八、兑付日:2019年1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7年1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九、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
二十、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十一、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商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二、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十三、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级别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A级。
二十四、上市或交易流通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交易流通申请,经批准后安排本期债券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
二十五、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获利息收入应缴纳的所得税由投资者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发行,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托管记载。
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的债券采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一级托管体制,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认购办法如下:
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认购办法如下:
认购本期债券上交所协议发行部分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凡参与上交所协议发行部分的投资者,在发行期间需与本期债券主承销商联系,机构投资者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一、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的具体网点见附表一。
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开户的证券营业部认购本期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交易系统发行的部分。
本期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的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中标注“▲”的发行网点。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及募集说明书摘要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的担保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五、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的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如已上市)或交易流通的审批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变更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担保人同意债务转让,并承诺将按照担保函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担保义务,或新债务人取得经主管部门认可的由新担保人出具的与原担保函条件相当的担保函;
(五)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及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实施约定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9年每年的1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1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1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7年1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实施办法
(一)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两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
(二)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5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前的第10个工作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
(三)投资者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有关按回售实施办法所公告的内容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四)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作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对利率的调整。
(五)投资者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或办理回售登记手续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投资者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完成后,即视为投资者已经行驶回售权,不得撤销。
(六)投资者回售的本期债券,回售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七)发行人依照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的登记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进行兑付,并公告兑付数额。
(八)投资者未选择回售的本期债券部分,债券后两年票面利率以发行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内容为准。
第九条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企业名称: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753号
法定代表人:杨树军
注册资金:伍亿陆仟伍佰柒拾陆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经济信息咨询;特种药材种植、加工及销售;农作物种植;农副产品、酒类、乳制品、水泥、硫化碱的制造及销售(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163,569.99 万元,总负债580,397.32万元,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262,867.02 万元,201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1,600.94 万元,净利润(不含少数股东损益)8,357.46 万元。
二、历史沿革
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农垦”)前身为甘肃省国营机械化农场管理局,创立于1954年;1959年,在其基础上成立了甘肃省农垦局;1965年,甘肃省农垦局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农业建设第十一师合并为农建十一师;1969年,农建十一师改编为兰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第二师和林建师;1974年,国家撤消军垦管理体制,农垦系列单位被下放地区管理;1978年,甘肃省人民政府恢复甘肃省农垦局,原兰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第二师和林建师划归为甘肃省农垦局管理。
1983年,甘肃省农垦局改名为甘肃省农垦总公司,总公司属于地级经济实体,实为行政性公司,归甘肃省人民政府直接领导,甘肃省农垦总公司没有进行法人工商登记,主要承担甘肃省人民政府赋予的行业行政社会管理职能,统一管理农垦企业的人、财、物。
2002年3月,根据甘政函[2002]2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在甘肃省农垦总公司的基础上,整体改制组建甘肃农垦。甘肃省人民政府授权甘肃农垦经营管理原甘肃省农垦总公司所属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含土地),以及上述企业对外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
三、股东情况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100%的股权,是发行人的唯一股东。甘肃省国资委是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唯一出资人。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也是本期债券的担保人,其基本情况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十四条的有关介绍。
四、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国有企业监事会例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
(二)组织结构
甘肃农垦本着提高工作效率、优化管理结构、增强服务功能、突出部门职能、适应企业快速发展的原则,设置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处、项目管理处、审计处、农业处、工业处、资产运营处、特药管理处、社会事业处和党群工作部等11个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间分工明确且保持着良好的协作关系。
五、发行人与母公司、子公司投资关系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100%的股权。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有全资子公司13家,控股子公司2家,受托管理企业5家。
六、发行人主要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一)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9月,注册资本173,699.12万元,于1997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是农业部、财政部等九部委于2002年确定的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该公司以现代农业、精细化工和商贸流通为主业,经营范围包括高科技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开发、加工;农副产品的种植、收购(粮食收购凭许可证经营)、销售;无机盐及其副产品的生产;自营和代理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及“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茶叶、印染业务;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纺织品的生产、销售。目前公司主要产品有啤酒花、黑瓜籽、果品、特种药材、元明粉、硫化碱、聚乙烯醇、维纶纤维、电石、滴灌管线等。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28,655.99万元,负债为161,306.9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62,437.3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7.63%。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41,053.40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013.76万元。
(二)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注册资本31,212万元,于2004年3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该公司是以农业产业化为龙头,以发展高效特色农业为主导的现代农业企业,属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及甘肃工业百强企业。该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莫高系列葡萄酒类生产、批发;葡萄原料、脱毒苗木、种条的繁育、销售;化学药品、原料药及制剂、中药制剂(仅限分支机构生产经营);啤酒原料、花卉林木、农作物种子、饲草的种植、加工,中草药种植,畜牧养殖及畜产品加工,农业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培训,农副产品(不含粮食批发)及加工机械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除外)、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对口贸易、转口贸易。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为葡萄及葡萄酒、大麦芽、甘草系列产品。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14,967.65万元,负债为10,430.9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04,536.7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07%。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为36,844.79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13.80万元。
(三)甘肃省国营八一农场
甘肃省国营八一农场是1958年由兰州军区800多名复转军人创建的国营农场,至今已有50年的历史,注册资本1,425万元。该农场主要经营范围为:农、林、牧业主副业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兼营建材、石棉、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批发零售等。农场下属有涉及农业、工业、商业、建筑业在内的共14个经营单位。主要生产产品为:大麦、小麦、黑瓜籽、食葵、特种药材、水泥、麦芽、磷肥、石棉、煤炭等。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农场总资产为111,855.99万元,负债为72,310.6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1,676.87万元,资产负债率64.65%。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为94,265.83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09.61万元。
(四)甘肃省国营敦煌农场
甘肃省国营敦煌农场创建于1955年,位于敦煌市黄墩子,注册资本600万元。该农场占地96万亩,为国有划拨的农业用地,其中耕地3万亩,林地0.5万亩,天然草场0.4万亩,草地13余万亩,荒沙地近80万亩。敦煌农场经营方式为种植农作物。经营范围:种植棉花、哈密瓜、西瓜等。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农场总资产为12,341.98万元,负债为5,546.8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6,795.16万元,资产负债率44.94%。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2,233.2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1.15万元。
(五)玉门市宏远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玉门市宏远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是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7月,注册资本9,040万元。该公司主要投资开发的甘肃疏勒河青羊沟水电站,是专业从事电力项目投资开发与经营管理的法人实体,青羊沟水电站设计装机容量51MW,多年平均发电量2.116亿kwh,工程投资45,197万元(不含送出工程),该电站于2009年3月正式开工建设。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71亿元,总负债1.8亿元,净资产0.91亿元,资产负债率66.67%,目前尚无经营性收入。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农业产业现状和发展趋势
(一)我国农业产业的现状
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我国是世界上的农业大国,同时又是一个农业相对落后的国家。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农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农村产业结构变动加速,农村经济结构中农业比重居高不下的格局有了很大改变。农村经济的发展已从主要依靠农业推动转向了主要依靠非农产业推动的经济增长模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与1980年相比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了一倍以上,农民收入也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
2010年全年粮食种植面积10,987万公顷,比上年增加89万公顷;棉花种植面积485万公顷,减少10万公顷;油料种植面积1,397万公顷,增加32万公顷;糖料种植面积192万公顷,增加3万公顷。全年粮食产量54,641万吨,比上年增加1,559万吨,增产2.9%。其中,夏粮产量12,310万吨,减产0.3%;早稻产量3,132万吨,减产6.1%;秋粮产量39,199万吨,增产4.8%。
2010年全年肉类总产量7,925万吨,比上年增长3.6%。其中,猪肉产量5,070万吨,增长3.7%;牛肉产量653万吨,增长2.7%;羊肉产量398万吨,增长2.2%。2010年年末生猪存栏46,440万头,下降1.2%;生猪出栏66,700万头,增长3.3%。2010年全年禽蛋产量2,765万吨,增长0.8%;牛奶产量3,570万吨,增长1.5%。2010年全年水产品产量5,366万吨,增长4.9%。其中,养殖水产品产量3,850万吨,增长6.3%;捕捞水产品产量1,516万吨,增长1.4%。全年木材产量7,284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3.1%。全年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63.4万公顷,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97.5万公顷。
2006年-2010年全国粮食产量及增长速度
■
资料来源: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00年-2009年全国主要农产品产量
单位:万吨
■
资料来源:2010年中国统计年鉴
虽然我国农业生产取得了较大成就,但其未来发展仍面临多方面挑战:(1)耕地总量不断减少、质量下降;(2)水资源数量减少、水质下降(污染);(3)生态环境局部改善、整体恶化,灾害严重制约着粮食生产;(4)农业科技发展有进步,却仍不足;(5)农业基础设施有改善,但仍然薄弱;(6)农民整体文化素质仍然偏低,影响未来农业生产的发展;(7)规模化农业生产较少。
(二)我国农业产业的发展趋势
近年来我国农业发展的滞后引起了国家的积极关注,给农民在政策、资金和技术上都投入了更多的支持。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未来几年我国农业产业的发展将呈现如下几方面特点:
1、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投入,提高农业生产技术装备水平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我国将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改造中低产田和加强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大幅度增加对农业科研、教育和技术推广的投资,加快农业科技体系的完善,不断研究、开发高新技术,示范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加快农村科技人才的培养,提高农业劳动者的素质,从而使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不断提高。在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也将大力提高农业生产条件和技术装备,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实现建设稳产高产农田的目标。
2、农产品价格体系和对农业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趋于完善
“十二五”期间,我国对于农产品的价格管制将进一步放开,以提高农业产业及农民的赢利能力,增强农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针对不同类型农产品市场供求和价格波动的特点,将实现农产品市场的分类指导和弹性调控。另外,对整合农业产业链的调控手段也将趋于完善。国家将通过综合运用财税、金融、价格、储备等不同政策手段对农产品生产、流通、加工和贸易等产业链不同环节进行调控,并将其与完善产业管理、产业政策结合起来,提高宏观调控的整体效能。
3、加快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农业产业
我国人多地少,耕地资源有限是劣势,劳动力资源丰富是优势,我们将扬长避短,充分发挥我们的劳动力资源优势。国家要在不影响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减少一些质次价高的土地密集型粮食作物的生产,增加优质粮食生产,增加在国际市场上有比较优势的蔬菜、水果、园艺等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的生产。同时,需要增加畜牧业、养殖业在农业生产中的比重,加快优化农产品的品质结构,加强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性标准体系建设,确保农产品质量的安全。我国将把大力培植和发展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作为农业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这也是提高我国农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增加农产品出口的客观要求。
4、农村金融市场将得以大力发展,而城市资源、要素对农业发展及现代农业建设的支持力度也趋于加大
培育充满活力、富有效率、高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将成为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的方向。在完善监管、放宽准入的同时,中小银行、微型金融特别是农民合作金融的发展将得到积极支持。新的农村金融体系将以中小银行和微型金融为主体,并有机结合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同时还能够适应以农户和中小企业为主体的农村经济结构。另外,城市资源和要素对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也将起到越来越大的带动作用,农业生产因此将进一步走上资源节约、规模经营和技术创新的良性轨道。
(三)甘肃省农业产业现状和发展趋势
甘肃是西部的农业大省,受资源条件、地理环境等原因的影响,农业优势产业主要集中在粮食、药材、果品和畜产品上。2010年全年粮食总产量958.3万吨,比上年增产5.8%,2005年至2010年甘肃省粮食产量及增长速度如下图:年末大牲畜存栏645.09万头,比上年末增长3.51%;主要经济作物中,棉花产量7.56万吨,比上年减产20.80%;烤烟产量1.01万吨,减产0.23%;油料产量64.05万吨,增产9.41%;水果产量299.46万吨,增产7.89%;蔬菜产量1,235.46万吨,增产7.87%;甜菜产量22.02万吨,增产7.81%;药材产量52.65万吨,增产4.55%。
2005年-2010年甘肃省粮食产量及增长速度
■
资料来源:2010年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经过多年的发展,甘肃省优势特色产业和产品的区域化格局初步形成。全省初步形成了马铃薯、棉花、瓜类、蔬菜、果品、啤酒原料、制种、中药材、蚕豆、百合、烤烟、草产品、草食畜牧业等区域性优势产业和产品。许多特色农产品成为满足全国需求的主要供应源,且大量出口海外。从农产品的产量来看,2009年全年总产量中,玉米、小麦和薯类的产量最大,如下图。在众多特色农产品中,啤酒花、麦芽、马铃薯和玉米是甘肃省重点发展的产品,在全国市场乃至国际市场上,占有相当的市场份额。
2009年甘肃省主要农产品产量
单位:万吨
■
数据来源:2010年中国统计年鉴
啤酒花与麦芽(啤酒大麦加工品)一起被誉为“啤酒之魂”,也是甘肃省重点发展的农业产业。由于河西走廊西端气候条件好,非常适宜于啤酒花生产,因此甘肃省是世界啤酒花专家公认的最佳生产区。目前,中国酒泉已成为闻名世界的啤酒花原料生产的最大基地之一,以酒泉为中心的河西走廊已成为闻名遐迩的啤酒花走廊,目前啤酒花年产量已达6,000吨,初步形成了“建设大基地、培育大产业、形成大企业”的产业格局。同时,甘肃也是啤酒大麦的主产区,生产量约占国内生产总量的40%左右。
玉米作为甘肃省主要的农作物,在甘肃农业发展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甘肃已发展成为我国最大的杂交玉米制种基地。2009年,全省玉米播种面积657.8千公顷,总产量312.6万吨。根据《甘肃省旱作农业新增5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2009—2015年)》的有关规定,甘肃省已将玉米作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以促进畜牧业的快速发展和农业结构的调整。该规划对玉米进行了重点区域布局,计划在中东部10个市州、51个旱作农业县区大面积推广全膜双垄沟播玉米,2011年起每年稳定在1,100万亩以上,到2012年,玉米平均单产提高到366公斤,总产提高到403万吨。
马铃薯作为甘肃省重点发展的粮食作物,在保障全省粮食供给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2009年,甘肃省马铃薯种植面积达900多万亩,全省种植面积10万亩以上的县(区)有30个,50万亩以上的市州有8个,优势产区面积占全省种植面积的70%以上。全省已建成马铃薯加工企业2,000多家,年鲜薯加工能力达300多万吨,通过加工实现增值4.2亿元。目前,全省已初步形成了以定西市为中心的中部高淀粉加工型、以河西沿山冷凉地区及沿黄灌区为中心的薯条薯片全粉加工专用型、以天水陇南为中心的早熟菜用型三大马铃薯生产基地。甘肃计划建成全国最大的商品薯生产基地和重要的脱毒种薯精深加工基地,实现由马铃薯生产大省向马铃薯产业强省的转变。
甘肃省在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的同时,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也发生了积极变革,初步实现由单纯的种养业向贸工农一体化发展。各地兴办龙头企业、建设基地,带动农户积极推进农企上市、网上销售和品牌营销,农业产业化经营从无到有,农业经营体制发生重大变革。2009年全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1,715家,带动农户180万户;全省已建成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579个,农产品年加工能力达到1,200万吨,实际加工量800多万吨,农产品加工率达到36%。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一)行业中的地位
甘肃农垦作为甘肃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核心企业,为本省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甘肃农垦自成立以来,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种植和加工,加速了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进程。2010年全垦区国内生产总值完成11.60亿元,同比增长9.2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8,610万元,比上年增长9.49%;第二产业增加值59,013万元,比上年增长11.06%;第三产业增加值8,329万元,比上年下降2.12%。职工平均收入达到2万元,比上年增长18%;固定资产投资50,658万元,比上年下降8.47%。
甘肃农垦着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同时,更加重视培育壮大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农垦大型产业化龙头企业,目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控股两家上市公司:亚盛集团和莫高股份,其中亚盛集团主要以农业产品和化工产品经营为主,有条山、下河清、张掖、生地湾等多家农业企业,以及兰维、盐化等化工企业,莫高主要产品有“莫高”葡萄酒、“飞农”牌大麦芽、“祁连山”牌复方甘草片等产品;(2)重组了两家水泥企业,金昌水泥集团和西部水泥集团,生产“金泥”、“饮马”、“西部”、“雄关”牌水泥,年产近200万吨;(3)打造了特色啤酒原料集团,啤酒原料集团由7家啤酒花种植加工企业组成,已发展成为我国第二大啤酒花的种植、加工基地。亚盛集团组建了啤酒花种植、收购、加工、销售等“一条龙”的全资子公司啤酒原料公司,该公司是目前国内最大的啤酒花公司。
(二)竞争优势
1、政策优势
公司重点发展的农产品,如啤酒花、麦芽、马铃薯等都是国家重点开发的产品,受到国家和甘肃省多项政策扶植。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的指示,甘肃省将切实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增加农村农业投入以促进甘肃农业的发展。
2、产业示范区优势
公司现有莫高、亚盛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个,有甘肃省药物碱厂、下河清农场等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个,在此基础上,山丹、张掖农场均获得省级龙头企业认定,垦区目前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10个。示范区的建设使公司在现代农业进程中起到了示范带动和排头兵的作用。
3、产业链优势
公司充分发挥黄羊河农场“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带动作用,提升葡萄种植与葡萄酒生产、啤酒大麦种植与加工、良种生产与加工、亚麻种植与加工、特用玉米种植与加工、果品生产与营销、麻黄种植与加工、蔬菜种植与加工、观光旅游与贸易等九大产业,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和科技含量,形成规模效益,辐射带动垦区其他企业和其他产业的共同发展。
4、现代化装备优势
目前公司综合机械化作业率达到90%以上,技术水平先进,机械化、水利化、良种化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近年来公司充分利用和发挥国家及省级财政对农机具购置补贴的政策,调动职工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进一步优化了农机装备结构,并大力推广了机械深松、复式整地、精量播种、化肥深施、节水灌溉、秸秆还田等节本增效的农机化技术。
三、发行人业务模式、状况及发展规划
(一)业务模式和状况
甘肃农垦作为甘肃省人民政府直属的国有独资公司,代表甘肃省人民政府,对所出资企业以股权为纽带行使股东职能,具体业务由其所属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经营。近年来,甘肃农垦利用自身优势资源,充分发挥股权管理的职能,按照建设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的思路,走产业化、集团化、股份化的道路,通过其所属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形成了农垦八大农业产业体系,并培育出一批有市场竞争力的国内名牌产品、陇货精品和知名企业,其中亚盛集团和莫高股份分别于1997年和2004年在上交所成功上市。
2008年至2010年,甘肃农垦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43,135.31万元、340,872.55万元和387,725.55万元,实现净利润(含少数股东损益)22,307.45万元、18,928.76万元和19,697.10万元。发行人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
甘肃农垦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
从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来看,甘肃农垦近三年来源于农业和工业的收入占了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95%以上,并且以农业为主导产业带动了工业和其他行业的发展。在农业上,发行人主要从事农作物及特种药材的种植、深加工及销售,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走一体化、集约化的道路;在工业上,发行人主要致力于酒类、乳制品、水泥、硫化碱等产品的制造及销售,走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
1、农业产业情况
甘肃农垦已培育了一批有地域特色、有规模、高品质、有效益的农业产业体系,如啤酒花、啤酒大麦、特种药材、葡萄、棉花、马铃薯、果品和制种等产业。2010年面对干旱、低温寒潮、洪涝、沙尘暴等极端气候自然灾害多发和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甘肃农垦扎实推进“千元田”和“双千田”创建工作,适时调整种植结构,并在特药、啤酒原料、棉花等主要作物完成“3414 1”实验的基础上,测土配方面积达60万亩,每亩增效30元,提高了农业整体效益。
1 "3414"实验方案,是目前国内外应用较为广泛的肥料效应田间试验方案,是获得各种作物最佳施肥量、施肥比例、施肥时期、施肥方法的根本途径,也是筛选、验证土壤养分测试方法、建立施肥指标体系的基本环节。"3414"是指氮、磷、钾3个因素、4个水平、14个处理。
2010年甘肃农垦主要农产品生产情况如下:
2010年甘肃农垦主要农产品情况
■
数据来源:2010年甘肃农垦统计公报
根据垦区2010年种植业结构布局分析,啤酒大麦面积为历史最低点,反映了市场低迷形成的结果。垦区农产品播种面积和产量呈现整体增长的趋势,其中果园的播种面积和产量增长率最高。小麦和玉米的种植面积、产量持续增长,反映了同年实施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等惠农政策对垦区粮食生产的拉动作用明显。经济类作物中的棉花和油料的种植面积、产量未发生重大变动。
2、工业产业情况
甘肃农垦着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同时,也在不断加强产业化龙头延伸项目、工业技改和工业重点项目建设。2010年,甘肃农垦工业经济运行保持产销两旺增长势头。莫高葡萄酒品牌被认定为“全国驰名商标”,荣获“中国酒类十大最优价值品牌”等十多个奖项,树立了国内葡萄酒行业新标杆;亚盛集团加强“造血功能”,其旗下骨干企业均实现营业收入和利润翻番,创历史最好水平;农垦药材公司提前三年完成“2552 2”目标;黄羊河的甜糯玉米当年建成投产3,000万穗等。垦区内重点龙头企业已在经济增长中真正发挥了骨干龙头作用。
2 "2552"工程规划是甘肃农垦改革发展的阶段目标:以2007年经济指标为基础翻一番,即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2亿元,主营业务收入50亿元,利税5亿元,职均收入达2万元以上。
2010年甘肃农垦主要工业产品情况如下:
2010年甘肃农垦主要工业产品情况
■
注:啤酒单位是万千升 数据来源:2010年甘肃农垦统计公报
(二)发展规划
公司十二五规划中提出要紧紧立足甘肃垦情和自身优势,以创建主业精干、产业精强、特色明显、亮点突出的企业集团为目标,走“专”(专业)、“特”(特色)、“优”(发展质量优、竞争优势强)和品牌化的发展路子,不断推进结构优化、资源聚集、科技提升和管理创新,按照“一优、一特、两大和一驰名”的总体安排,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在现有两家上市公司的基础上,再培育1-2家上市公司,大力提升垦区经济实力,塑造甘肃农垦新形象。为了完成上述集团战略发展目标,甘肃农垦将重点从以下方面着手:
第一,大力推动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公司将重点抓好莫高、亚盛、啤酒原料、特药四大企业集团;提升农垦现代农业、节水灌溉、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农业四大示范区辐射带动效应;积极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进一步突出主业的规模效益;在“十二五”期间,计划总投资近30亿元,投资项目涉及玉米、番茄酱、苜蓿草、水电和化工等。
第二,继续加快种植业结构调整。公司将把创建千元田、双千元田、万元田,以及以节水农业为主的设施农业建设作为工作的重点。未来几年,公司将加快推广优良品种,着力提高啤酒原料等大宗产品单产,通过加快调整种植业结构和现代农业技术在农垦的应用,提高土地产出率,提高产业链每一个环节的利润,促进职工收入不断增长。
第三,加快农业技术的推广力度。提高农业技术,是保质增产的基础,因此公司将大力提高农业机械化、信息化水平,提高农垦农业的工业化程度;推广农业种植先进适用技术,用先进科技改造传统农业,提高垦区农业的现代化水平;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测土配方施肥、果品套袋等技术,提升农垦设施农业建设水平。
第四,加快农产品品牌建设。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市场营销投入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广领域地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农产品的品牌建设。要将农产品品牌建设作为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手段来抓,积极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强化品牌意识,开展品牌宣传,重视扶持培育,力争形成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知名度的农产品品牌。
第五,加快研发转化,延伸产业链条。公司将以葡萄酒、啤酒原料、马铃薯、绿色有机食品、精细化工以及特种药材、普通药品中药提取物为重点,通过内引外联,自主创新、联合研发等多种措施,加快垦区重要产品及产业链条建设,提高产品附加值。努力做到生产集约化、经营市场化、效益最大化、产品品牌化。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财务概况
发行人2008年-2010年的合并财务报表由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编号为国浩审字[2011]第1046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文中2008年-2010年的会计数据均来源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发行人2008年~2010年主要财务数据表
单位:万元
■
发行人2008年~2010年主要财务指标表
■
备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4、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应收票据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7、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8、主营业务利润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9、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总资产平均余额
10、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归属母公司的净资产平均余额
二、发行人财务分析
(一)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发行人2008年~2010年资产负债结构的相关数据及指标表
单位:万元
■
(二)营运能力分析
发行人2008年~2010年主要营运能力指标表
■
(三)盈利能力分析
发行人2008年~2010年主要盈利能力指标表
单位:万元
■
(四)偿债能力分析
发行人2008年~2010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表
■
(五)现金流量分析
发行人2008年~2010年现金流量主要数据表
单位:万元
■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通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8亿元中期票据,并于2011年3月16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首期3年期4亿元中期票据。目前该中期票据尚处于存续期。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及其全资和控股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以及短期融资券等。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的用途
一、募集资金总量及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8亿元,其中6.2亿元用于相关项目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10.61亿元,1.6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0.2亿元用于偿还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甘肃条山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贷款。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表
■
二、发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下转B6版)
年 份 | 粮 食 | 棉 花 | 油 料 | 麻 类 | 甘 蔗 | 甜 菜 | 烟 叶 | 蚕 茧 |
2000 | 46,217.52 | 441.73 | 2,954.83 | 52.95 | 6,827.98 | 807.35 | 255.23 | 54.76 |
2001 | 45,263.67 | 532.35 | 2,864.90 | 68.14 | 7,566.27 | 1,088.86 | 234.96 | 65.47 |
2002 | 45,705.75 | 491.62 | 2,897.20 | 96.37 | 9,010.69 | 1,281.99 | 244.65 | 69.76 |
2003 | 43,069.53 | 485.97 | 2,811.00 | 85.30 | 9,023.48 | 618.17 | 225.74 | 66.74 |
2004 | 46,946.95 | 632.35 | 3,065.91 | 107.36 | 8,984.94 | 585.71 | 240.60 | 73.10 |
2005 | 48,402.19 | 571.42 | 3,077.14 | 110.49 | 8,663.80 | 788.11 | 268.30 | 78.02 |
2006 | 49,804.23 | 753.28 | 2,640.31 | 89.09 | 9,709.22 | 750.75 | 245.56 | 88.21 |
2007 | 50,160.28 | 762.36 | 2,568.74 | 72.83 | 11,295.05 | 893.12 | 239.55 | 94.68 |
2008 | 52,870.92 | 749.19 | 2,952.82 | 62.49 | 12,415.24 | 1,004.38 | 283.82 | 90.93 |
2009 | 53,082.10 | 637.70 | 3,154.30 | 38.80 | 11,558.70 | 717.90 | 306.60 | 83.20 |
行业名称 | 2010年 | 2009年 | 2008年 | |||
主营收入 | 比 例 | 主营收入 | 比 例 | 主营收入 | 比 例 | |
农 业 | 204,070.32 | 52.63% | 193,162.78 | 56.67% | 195,488.50 | 56.97% |
工 业 | 174,932.84 | 45.12% | 140,477.67 | 41.21% | 125,949.93 | 36.71% |
商 业 | 31.97 | 0.01% | 3,821.33 | 1.12% | 8,675.02 | 2.53% |
建筑业 | 2,458.62 | 0.63% | 838.59 | 0.25% | 7,791.12 | 2.27% |
服务业 | 1,674.85 | 0.43% | 1,246.39 | 0.37% | 2,667.63 | 0.78% |
畜牧业 | 942.54 | 0.24% | 971.80 | 0.29% | 1,510.57 | 0.44% |
其 他 | 3,614.40 | 0.93% | 354.00 | 0.10% | 1,052.55 | 0.31% |
合 计 | 387,725.55 | 100.00% | 340,872.55 | 100.00% | 343,135.31 | 100.00% |
农产品种类 | 播种面积 (千公顷) | 年增长率(%) | 产量 (万吨) | 年增长率(%) |
小麦 | 17.4 | 17.51% | 9.56 | 6.34% |
啤酒大麦 | 3.76 | -18.14% | 2.03 | -25.09% |
玉米 | 10.60 | 17.24% | 7.95 | 13.41% |
棉花 | 6.15 | -6.40% | 1.02 | 3.46% |
油料 | 2.92 | 21.79% | 0.92 | 3.17% |
啤酒花 | 1.28 | -7.25% | 0.41 | -2.96% |
药材 | 2.45 | -21.03% | - | - |
果园 | 3. 64 | 28.77% | 6.00 | 40.56% |
工业产品种类 | 产量(万吨) | 年增长率(%) |
水泥 | 260.40 | 32.04% |
葡萄酒 | 0.60 | 0.00% |
麦芽 | 6.36 | 11.78% |
啤酒 | 15.05 | 10.01% |
硅铁 | 1.32 | 0.00% |
聚乙稀醇(折标) | 1.22 | -44.61% |
合成纤维 | 0.36 | 3.41% |
烧碱 | 1.36 | 48.26% |
合成盐酸 | 0.65 | -9.81% |
液氯 | 0.92 | 59.66% |
番茄酱 | 0.67 | -47.44% |
项 目 | 2010年末/度 | 2009年末/度 | 2008年末/度 |
资产总额 | 1,163,569.99 | 1,060,611.29 | 1,003,379.55 |
其中:流动资产 | 538,486.14 | 438,815.06 | 420,567.30 |
负债总额 | 580,397.32 | 493,946.20 | 479,926.17 |
其中:流动负债 | 526,996.03 | 456,306.80 | 460,994.10 |
所有者权益 | 583,172.67 | 566,665.09 | 523,453.38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 262,867.02 | 259,603.92 | 261,976.42 |
营业收入 | 401,600.94 | 342,961.00 | 348,705.59 |
利润总额 | 24,584.39 | 22,753.92 | 26,654.00 |
净利润 | 19,697.10 | 18,928.76 | 22,307.45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 8,357.46 | 7,346.16 | 11,763.8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018.06 | 52,652.08 | 18,978.10 |
项 目 | 2010年末/度 | 2009年末/度 | 2008年末/度 |
流动比率1 | 1.02 | 0.96 | 0.91 |
速动比率2 | 0.77 | 0.70 | 0.62 |
利息保障倍数3 | 5.99 | 5.46 | 3.48 |
资产负债率4 | 49.88% | 46.57% | 47.83% |
应收账款周转率5 | 4.70 | 4.76 | 5.81 |
存货周转率6 | 2.51 | 2.08 | 2.24 |
总资产周转率7 | 0.36 | 0.33 | 0.37 |
主营业务利润率8 | 19.27% | 22.64% | 20.27% |
总资产收益率9 | 1.77% | 1.83% | 2.34% |
净资产收益率10 | 3.20% | 2.82% | 4.66% |
项 目 | 2010年末/度 | 2009年末/度 | 2008年末/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资产总额 | 1,163,569.99 | 100.00% | 1,060,611.29 | 100.00% | 1,003,379.55 | 100.00% |
其中:流动资产 | 538,486.14 | 46.28% | 438,815.06 | 41.37% | 420,567.30 | 41.92% |
固定资产 | 321,003.02 | 27.59% | 308,100.03 | 29.05% | 336,873.39 | 33.57% |
无形资产 | 172,295.50 | 14.81% | 172,494.29 | 16.26% | 122,800.99 | 12.24% |
负债总额 | 580,397.32 | 100.00% | 493,946.20 | 100.00% | 479,926.17 | 100.00% |
其中:流动负债 | 526,996.03 | 90.80% | 456,306.80 | 92.38% | 460,994.10 | 96.06% |
长期借款 | 40,678.69 | 7.01% | 18,550.83 | 3.76% | 10,629.64 | 2.2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262,867.02 | 100.00% | 259,603.92 | 100.00% | 261,976.42 | 100.00% |
资产负债率 | 49.88% | 46.57% | 47.83% |
项 目 | 2010年末/度 | 2009年末/度 | 2008年末/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4.70 | 4.76 | 5.81 |
存货周转率(次) | 2.51 | 2.08 | 2.24 |
总资产周转率(次) | 0.36 | 0.33 | 0.37 |
总资产(万元) | 1,163,569.99 | 1,060,611.29 | 1,003,379.55 |
项 目 | 2010年末/度 | 2009年末/度 | 2008年末/度 |
营业收入 | 401,600.94 | 342,961.00 | 348,705.59 |
主营业务利润 | 74,717.70 | 77,157.56 | 69,551.66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4,403.32 | 31.17 | -95.49 |
投资收益 | 3,098.02 | -56.76 | 12,319.77 |
净利润 | 19,697.10 | 18,928.76 | 22,307.45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 8,357.46 | 7,346.16 | 11,763.81 |
主营业务利润率 | 19.27% | 22.64% | 20.27% |
总资产收益率 | 1.77% | 1.83% | 2.34% |
净资产收益率 | 3.20% | 2.82% | 4.66% |
项 目 | 2010年末/度 | 2009年末/度 | 2008年末/度 |
流动比率 | 1.02 | 0.96 | 0.91 |
速动比率 | 0.77 | 0.70 | 0.62 |
利息保障倍数 | 5.99 | 5.46 | 3.48 |
资产负债率 | 49.88% | 46.57% | 47.83% |
项 目 | 2010年末/度 | 2009年末/度 | 2008年末/度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23,018.06 | 52,652.08 | 18,978.10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54,790.58 | -10,921.61 | -48,696.47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32,586.21 | 6,122.75 | 29,717.6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13.69 | 47,853.22 | -0.77 |
项目名称 | 项目批复情况 | 总投资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 建设状态 |
2万吨马铃薯薯条、1万吨马铃薯全粉加工及1.5万亩马铃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核准批文:甘发改农经(备)[2010]54号 | 2.56亿元 | 1.5亿元 | 在建 |
年产8.5万吨番茄酱建设项目 | 核准批文:甘发改工业(备)[2009]70号 | 3.83亿元 | 2.2亿元 | 在建 |
疏勒河青羊沟水电站工程 | 核准批文:甘发改能源 [2007]432号 | 4.22亿元 | 2.5亿元 | 在建 |
合 计 | 10.61亿元 | 6.2亿元 | - |
发 行 人: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