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二零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编号:临2012-001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二零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集团公司提出的书面提案,建议将《关于选举王昌顺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调整本公司首期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本公司将于2012年1月20日召开的二零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就本公司于2011年1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发的《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零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进行补充,即在原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增加如下议案:
补充普通决议案
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王昌顺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因孔栋先生辞去本公司董事及董事长职务,本公司董事会提名王昌顺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王昌顺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王昌顺先生的简历请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补充特别决议案
审议及批准《关于调整本公司首期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在首期股票增值权授予日后向股东累计派发了0.27港元/股的现金红利,提请股东大会将本公司首期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调减0.27港元(由原来的5.97港元调整为5.70港元)。
因增加临时提案,变更后的二零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本公司二零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不变,具体请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1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发的《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零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承董事会命
饶昕瑜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二零一二年一月五日
附件: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附注1)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附注2):
股东普通决议案的表决事项(附注3)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 | 审议及批准《关于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 | |||
2. | 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王昌顺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股东特别决议案的表决事项(附注3)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3. | 审议及批准《关于调整本公司首期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名称(附注4):
委托人证件号码(附注5):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附注6):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股东签署(附注7):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表的剪报、复印、或者按照以上样式自制均为有效)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上受托人的全名。
2. 请在您认为合适的栏(“赞成”、“反对”或“弃权”)内填上“(”(若仅以所持表决权的部分股份数投票,则请在相应的栏内填入行使表决权的具体股份数)。 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3. 上述议案的表决采用一股一票制。普通决议案由到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超过二分之一(不含二分之一)同意即为通过,特别决议案由到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为通过。
4. 请用正楷填上本公司股东名册所载之股东全名。
5. 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填写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号码。
6. 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
7. 本授权委托书请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加盖法人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