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34版)
传真: 020-38799335
经办律师:程秉 黄贞
联系人:程秉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法人代表:卢伯卿
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胡小骏 洪锐明
联系人:胡小骏
四、基金的名称
广发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把握宏观经济周期及行业生命周期的发展趋势,发掘发展前景良好的行业或处于复苏阶段的行业中的领先企业进行投资,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现金、债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基金持有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将80%以上的股票资产投资于发展前景良好的行业或处于复苏阶段的行业中的领先企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采用如下方法进行资产配置:
(1)研究部综合宏观经济研究员研究的宏观经济形势,策略研究员研究的市场运行趋势,行业研究员研究的行业投资价值形成《资产配置建议书》。在资产配置中关注的主要指标包括:季度GDP及构成、居民消费及收入、工业增加值、进出口数据及其他宏观经济指标;国家财政、货币、产业等方面的政策;IPO、增发、配售等资金需求量指标以及居民证券投资增量、基金、券商自营等资金供给量指标。
(2)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召开相关会议,根据《资产配置建议书》,综合考虑基金投资目标、市场发展趋势、风险控制要求等因素,确定本基金股票、债券、现金等的比例。
2、行业配置策略
不同的行业在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呈现出不同的运行态势。本基金将主要通过“广发领先行业评价体系”,对行业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同时,结合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及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化,选择发展前景良好的行业或处于复苏阶段的行业作为本基金行业配置的重点。
本基金的领先行业包括发展前景良好的行业或处于复苏阶段的行业。本基金管理人将定期采用投研联席会议的方式,在投研联席会议上,根据行业生命周期、流动性等定量分析指标以及行业竞争结构等方面的定性分析,并在不同的宏观环境和经济周期下对不同的指标设置不同的权重,以此对各行业的发展前景和投资价值进行评估、排序。根据评估结果,本基金将选择综合排名前60%的行业作为本基金的主要领先行业。
广发领先行业评价体系主要从以下几个定性、定量指标对行业进行综合评价:
(1)定量分析:①生命周期识别指标,包括行业销售增长率、行业产值占GDP的比重以及行业利润率;②流动性指标,包括行业平均存货周转率、行业平均应收账款周转率等。
(2)定性分析:①宏观因素对行业的影响分析;②科技进步对行业的影响分析;③行业竞争结构分析。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采用备选库制度,本基金的备选库包括一级库和二级库。一级库是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旗下基金统一的股票投资范围,入选条件主要是根据广发企业价值评估体系,通过研究,筛选出基本面良好的股票进入一级库。
二级股票库为本基金的风格库。本基金将根据行业配置阶段形成的行业配置范围,从行业地位、治理结构、经营业绩、竞争优势和创新等方面对领先行业内的股票进行定性分析,并结合(P/E)/G、预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预期主营业务利润率等定量指标,精选出各领先行业内估值相对合理的优质上市公司,构成本基金的二级库。
具体指标如下所示:
1、定性分析
在定性分析方面,本基金关注具有以下特点的上市公司:
●行业内有代表性的公司,包括产出、收入、利润等指标的代表性以及增长趋势的代表性
●具有良好的治理结构、市场化的经营机制以及明晰而切合实际的发展战略的公司
●管理稳定、有效的公司
●业绩具有良好的增长潜力的公司
●具有独特的竞争优势(如产品优势、成本优势、技术优势),掌握专利技术或具有垄断资源的公司
●创新类公司,公司在产品、服务、业务流程、商业模式、管理等方面具有创新,竞争者难以模仿
2、定量分析
本基金采用(P/E)/G作为定量分析的主指标。该指标是由市盈率衍生出来的一个比率,由股票的未来市盈率除以每股盈余(EPS)的增长率预估值得出。一般而言,(P/E)/G值越低,股价遭低估的可能性越大。
(P/ E)/G 的基本含义是:相对较高的P/E值只有在足够成长潜力支撑基础上才是可以接受的,即用它可以找出相对于盈利增长率来说市盈率较低的股票。
本基金采用预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预期主营业务利润率作为定量分析的辅助指标。
使用预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作为定量分析辅助指标的原因主要在于:①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通常是公司利润增长的先导指标,是分析公司投资价值的重要指标;②主营业务收入的快速增长往往意味着市场占有率的上升,这是企业竞争力提高的重要标志,体现公司的持续成长能力;③分析预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的重要依据是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历史数据,而主营业务收入的历史财务数据客观性较高。
预期主营业务利润率为另一辅助指标。主营业务利润率反映了企业主营业务的获利能力,是评价企业经营能力的重要指标。该指标高而稳定,反映公司主营业务市场竞争能力较强,获利水平高。
(三)债券投资策略
在债券投资上,坚持稳健投资的原则,控制债券投资风险。具体包括利率预测策略、收益率曲线模拟、债券资产类别配置和债券分析。
本基金将在利率合理预期的基础上,通过久期管理,稳健地进行债券投资,控制债券投资风险。在预期利率上升阶段,保持债券投资组合较短的久期,降低债券投资风险;在预期利率下降阶段,在评估风险的前提下,适当增大债券投资的久期,以期获得较高投资收益。
(四)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加强基金风险控制,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权证目前遵循下述投资比例限制: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千分之五。
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三。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超过该权证的百分之十。
若未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有新规定的,本基金将按最新规定执行。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80%×沪深300指数+20%×中证全债指数。
如果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停止计算编制这些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本基金可以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12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1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期末基金资产配置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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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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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期末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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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根据公开市场信息,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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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1年9月30日。
1. 本基金本报告期单位基金资产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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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单位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动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比较图
广发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0年11月23日至201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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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10年11月23日,至披露时点未满一年,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规定。
十三、基金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广发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1年第1号])的内容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据基金管理人人员变动进行了相应更新。
2.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基金托管人人员变动及业务经营情况对基金托管人信息进行了相应更新。
3.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了相关的代销机构,对原有销售机构的资料进行更新,相关事宜均已公告。
4.在“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更新了基金合同的生效时间。
5.在“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截至2011年9月30日的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6.在“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2011年9月30日的基金业绩。
7.根据最新公告,对“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内容进行了更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