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别收益金起征点调整的公告
关于特别收益金起征点调整的公告
2012-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编号:临2012-2号
转债代码:110015 转债简称:石化转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别收益金起征点调整的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于2012年1月5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的通知(财企[2011]480号)(“通知”)。依照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从2011年11月1日起,将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提高至55美元。起征点提高后,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仍实行5级超额累进从价定率计征,按月计算、按季缴纳。具体征收比率如下表:
原油价格(美元/桶) | 征收比率 |
55-60(含) | 20% |
60-65(含) | 25% |
65-70(含) | 30% |
70-75(含) | 35% |
75以上 | 40% |
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提高后,其他征收管理的有关问题,仍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承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陈革
二零一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