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
公告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
公告
2012-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2—001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www.zjkjt.gov.cn/)于2011年12月30日公布了《关于杭州新源电子研究所等112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浙科发高〔2011〕263 号),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和《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有关规定,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3年。
根据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通过后三年内(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公司将根据相关要求,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减税手续。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