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NCTS网站相关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600132 证券简称:重庆啤酒 公告编号:临2012- 001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NCTS网站相关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来有媒体对我公司控股的重庆佳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正在开展的治疗用(合成肽)乙型肝炎疫苗Ⅱ期临床试验在NCTS网站进行注册的相关报道,现针对媒体相关报道说明如下:
一、NCTS网站的基本情况介绍
NCTS是世界卫生组织2007年5月成立的国际临床试验平台,我国2007年7月加入,成为第四个一级注册机构。标志着按统一标准,对临床试验进行注册并颁发统一注册号的临床试验注册制度正式在全球建立并运行。
二、在NCTS网站注册的目的
在NCTS网站临床试验注册目的是增加透明度,与临床科研方法学一起,保证临床试验真实性的,使临床试验的实施有章可循,尽可能减少一切人为或非人为的偏倚对临床试验真实性的影响。
三、在该网站注册临床试验的内容
本研究在该网站注册的主要内容为治疗用(合成肽)乙型肝炎疫苗Ⅱ期临床试验以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为主要研究者的“治疗用(合成肽)乙型肝炎疫苗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的疗效及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II 期临床研究” 的研究和以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为主要研究者的“治疗用(合成肽)乙型肝炎疫苗联合恩替卡韦治疗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的疗效及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多中心II期临床研究两个临床方案的摘要部份内容。
相关媒体报道的在该网站的录入“数据”仅为Ⅱ期临床试验上述两个研究方案的设计总体要求所涉及指标,包括两个研究方案的研究目的、评价研究目的的相关指标设计,招募受试者的基本要求。
该网站上尚未披露任何关于Ⅱ期临床试验有关两个临床研究实验有效性和安全性的任何数据。
四、媒体关注的实验方案2011年11月23日变更的主要内容和原因
1、本次方案修订的主要是将HBeAg/HBeAb血清转换率观察指标由次要疗效指标变更为主要疗效指标;
2、方案的修订是在2011年11月12日最终确认本临床研究统计分析计划时,依据最新版本的国际和国内的指导原则,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专家委员会《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专家共识》(2010年)之三、治疗目标及治疗终点的(二)、治疗终点的相关共识,对本研究项目的疗效及安全性评价指标进行了修订
3、临床方案的修订程序,完全符合国家药监局《药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元月5日
证券代码:600132 证券简称:重庆啤酒 公告编号:临2012- 002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近日有媒体刊载了关于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有意减持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报道,我公司就上述报道事项向相关当事人进行了查询。
二、澄清说明
经查询公司董事会秘书邓炜先生,邓炜先生表示《21世纪经济报道》所述其早在11月10日“就频繁跟股东沟通,透露二股东重啤集团有意减持”的报道不是事实,邓炜未从重啤集团得知重啤集团有意减持我公司股份的信息,也从未就此信息向任何投资者进行交流沟通。
经查询我公司董事长黄明贵先生,黄明贵先生表示《21世纪经济报道》所述“11月22日前后,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董事长杨林及同时担任重啤集团和上市公司董事长的黄明贵双双上门拜访,告知该机构减持的意愿,并解释减持的原因”的报道不是事实。黄明贵先生没有到任何投资机构进行过拜访,也从未有与投资者讨论重啤集团减持我公司股份的情况发生。
经查询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董事长杨林先生,杨林先生表示《21世纪经济报道》所述“11月22日前后,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董事长杨林及同时担任重啤集团和上市公司董事长的黄明贵双双上门拜访,告知该机构减持的意愿,并解释减持的原因”的报道不是事实。杨林先生没有到任何投资机构进行过拜访,也从未有与投资者讨论重啤集团有意减持我公司股份的情况发生。
我公司已向股东重庆啤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出《征询函》,重啤集团于2011年12月31日以书面回函我公司,未有减持我公司股份的意向,没有减持我公司股份的情况发生。
三、其他说明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元月5日
证券代码:600132 证券简称:重庆啤酒 公告编号:临2012- 003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有关董事违规买卖公司股票
及处理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龚治荣先生股票账户于2011年10月24日至2011年10月25日期间买卖本公司部分股票,出现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问题发生后,龚治荣先生积极配合本公司进行处置,并按照公司决定及其自愿的原则接受了处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违规买卖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龚治荣先生股票账户于2011年10月2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本公司股票800股,均价为61.65元/股。2011年10月2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卖出本公司股票800股,均价为62.45元/股。
根据龚治荣先生向本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龚治荣妻子于2011年10月24日在事先未告知龚治荣情况下,擅自打开其账户,以61.65元/股的价格买入本公司股票800股。当晚龚治荣先生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即对其妻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于10月25日以62.45元/股的价格将10月24日购入的800股本公司股票全部卖出。
上述买卖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并且由于我公司于2011年10月27日披露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买卖行为同时也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有关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相关规定。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的规定,决定龚治荣先生上述买卖公司股票的收益收归公司所有。
龚治荣先生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本次违规买卖股票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同时,主动将本次违规买卖公司股票交易的违规收益640元上缴本公司。
公司董事会已向龚治荣先生进一步说明了有关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并要求其严格规范买卖持公司股票的行为,做好谨慎账户管理。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元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