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2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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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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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除中国宝安外,其余的没有受到公开谴责、处罚。根据中国宝安公告:在是否拥有石墨矿的问题上,中国宝安表述和贝特瑞网站上的表述不一致,没有对子公司贝特瑞对外披露的信息进行有效管理和严格审查,造成公司股价异动,市场影响恶劣;该公司在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接待方面存在以下问题:1、对子公司网站刊登信息把关不严 2、接待投资者调研工作不规范 3、未及时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中国宝安做出以下处罚:1、对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2、对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运总裁贺德华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3、对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运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娄兵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深圳证监局对其提出批评,并对其公司提出整改要求。中国宝安公告了情况说明,同时表示已在内部进行了调整和改进,在体制上、程序上、执行中严格要求,力求在公司经营业绩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同时,提高公司内部管理以及信息披露管控水平。上述处罚所涉内容对中国宝安公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也不影响其投资价值。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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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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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6年12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1年9月30日)的投资业绩及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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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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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二条(三)投资范围、(七)投资限制中规定的各项比例。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债券、现金等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4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 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第(一)款第1条中第(3)到(9)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4.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最高申购费率不超过3%,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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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并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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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年指365天。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将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型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二、释义”部分,更新了《销售办法》的释义。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公司股权结构,更新了监事会成员、基金经理的简历,更新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情况。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根据有关公告,增加了代销机构,并对销售机构的信息进行了更新。
5、“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部分,根据有关公告,更新了(十三)基金转换的内容以及(十六)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内容。
6、“八、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7、根据最新一期基金季度报告,更新了“九、基金的业绩”部分的内容。
8、更新了“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服务内容。
9、在“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增加了本次更新内容期间的有关本基金的所有公告。
上述内容仅为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投资人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可登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一月六日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530,516,000.00 | 10.40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530,516,000.00 | 10.40 | |
4 | 企业债券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中期票据 | - | - |
7 | 可转债 | - | - |
8 | 其他 | - | - |
9 | 合计 | 530,516,000.00 | 10.40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10414 | 11农发14 | 2,800,000 | 279,916,000.00 | 5.49 |
2 | 110244 | 11国开44 | 1,500,000 | 152,085,000.00 | 2.98 |
3 | 110308 | 11进出08 | 500,000 | 49,795,000.00 | 0.98 |
4 | 110217 | 11国开17 | 500,000 | 48,720,000.00 | 0.96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3,427,325.07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3,164,509.79 |
5 | 应收申购款 | 669,258.04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7,261,092.90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
1 | 600770 | 综艺股份 | 45,500,000.00 | 0.89 | 非公开发行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2006.12.6-2006.12.31 | 2.16% | 0.25% | 10.90% | 1.49% | -8.74% | -1.24% |
2007年 | 95.05% | 1.82% | 117.92% | 1.84% | -22.87% | -0.02% |
2008年 | -47.97% | 1.98% | -56.18% | 2.44% | 8.21% | -0.46% |
2009年 | 62.32% | 1.81% | 73.60% | 1.64% | -11.28% | 0.17% |
2010年 | 9.37% | 1.52% | -9.12% | 1.26% | 18.49% | 0.26% |
2011.1.1-2011.6.30 | -9.82% | 1.17% | -1.67% | 0.99% | -8.15% | 0.18% |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 50.53% | 1.70% | 44.41% | 1.75% | 6.12% | -0.05% |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M<100万 | 1.5% |
100万≤M<300万 | 1.0% |
300万≤M<500万 | 0.8% |
M≥500万 | 按笔收取,1,000元/笔 |
持有期限 | 赎回费率 |
持有期<1年 | 0.5% |
1年≤持有期<2年 | 0.25% |
持有期M≥2年 | 全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