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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将研究扶持政策 促进节能环保产品消费
    卫生部将制定
    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办法
    巧用分级基金风险收益特征变化 合理进行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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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五”将全面取消以药补医
    2012-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郭一信 ○编辑 衡道庆

      ⊙记者 郭一信 ○编辑 衡道庆

      

      卫生部部长陈竺在1月5日召开的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表示,2011年卫生部门牵头负责的46项医改任务已基本完成,目前三年医改已基本完成目标,即将启动下一步四年医改进程,未来取消以药补医和支付方式改革将同步推进。

      在公立医院改革方面,陈竺表示2011年已有17个国家联系试点城市、37个省级试点城市和18个省745家公立医院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在二三级医院大力推行预约诊疗、分时段就诊和优质护理服务,开展临床路径和电子病历试点。目前海南、深圳等省市已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上海、北京等5个城市也探索建立了医疗联合体,陕西、江苏等省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安徽结合医保报销政策,推进按病种付费,初步实现分级诊疗。

      陈竺表示,“十二五”期间在公立医院改革方面,将确保支付制度改革与取消以药补医政策同步推进。一方面,将全面取消以药补医,充分发挥医保补偿作用,理顺补偿机制;另一方面,将全面推进支付制度改革,总体改革思路是用总额预付、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按人头等支付方式替代按项目付费,并把临床路径与支付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做好费用测算等基础性工作。

      卫生部还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公立医院改革的时间表。陈竺表示,今年取消以药补医政策将在300个试点县先行推开,力争2013年在县级医院普遍推行,2015年在所有公立医院全面推开。对于具体的实施方案,卫生部表示将抓紧总结各地近年来试点经验,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确定适应不同层次医疗机构、不同类型服务的支付方式。

      陈竺表示,今后还将全面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十二五”期间要在总结过去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制度、全面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