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8 股票简称:新太科技 编号:临2012-001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红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现有股利分配政策
经2011年11月3日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需满足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四)对于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五)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08年度 | 2009年度 | 2010年度 | 合计 |
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 | 1,116.82 | 726.27 | 24,253.53 | 26,096.62 |
当年分配现金股利 | 0 | 0 | 0 | 0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率(%) | 0 | 0 | 0 | 0 |
根据公司2008年度、2009年度和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方案,2008年度、2009年度和2010年度,未分配利润为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无法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08年度、2009年度和2010年度实现利润全部用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三、未来提高利润分配政策透明度的工作计划
公司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投资者意愿,围绕提高公司分红政策的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细化相关规章制度,严格履行相关程序,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使投资者对未来分红有明确预期,切实提升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特此公告。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