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银行同意免除利息的公告
关于债权银行同意免除利息的公告
2012-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ST琼花 公告编号:临201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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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债权银行同意免除利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债权银行出具《确认函》,债权银行同意免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扬州威亨塑胶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95%,以下简称“威亨塑胶”)在其积欠贷款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全部利息、罚息、复利以及违约金等共计37,722,965.69元,其中本公司34,045,112.39元,威亨塑胶3,677,853.30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将计入本公司2011年度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预计对本公司2011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认为:债权银行同意免除本公司所欠的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价款利息、罚息、复利及违约金等,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规定的债务重组定义,本公司将上述债务重组收益共计37,722,965.69元计入2011年度营业外收入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但该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应以本公司经审计后的2011年度财务报表为准。
截至本公告日,由于本公司经营业务数据仍在核算之中,本公司2011年度能否扭亏为盈仍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本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表明本公司继续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条规定,本公司股票可能会在2011年度报告披露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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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二○一二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