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荆州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 2012-001号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荆州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促进优势互补,加强在能源领域的战略合作,本公司与荆州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荆州市政府”)于2012年1月6日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一、合作方介绍
荆州地处长江中游、湖北省中南部。全市国土面积1.41万平方公里,下辖荆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等8个县市区,总人口664万。荆州是一座现代与传统相融合的滨江城市,先后被确定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全国优质农副产品基地、精细化工基地,是国家重要的公路交通枢纽和长江重要港口城市。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双方合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双方同意在“北煤南运”大通道沿线的公安县规划总装机4×1000MW的路口电站,分两期开发,首期开发2×1000MW;在松滋合作开发2×350MW热电联产项目。项目总投资约200亿元。
2、双方同意开展天然气项目合作,公司将充分发挥湖北省天然气中游调控平台优势,按照省内天然气管网布局规划,“十二五”期间在荆州市政府区域内投资10亿元人民币,建设荆州-石首及规划中的“西气东输三线”支线管网、石首城市燃气等项目,为荆州市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气源供应保障。荆州市政府积极支持公司在所属辖区开展天然气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支持公司参与石首、江陵、洪湖、公安、松滋等城市燃气及大工业用户直供项目的合作经营。
3、双方同意利用“北煤南运”大通道的建设机遇和荆州市铁水联运的节点优势,开展煤炭储备基地项目合作。
4、双方同意开展新能源和能源管理等项目合作,规划在荆州市政府工业园区开展光伏发电、天然气热电冷等分布式新能源示范项目建设,开展大工业用户能源管理的示范项目合作。
5、荆州市政府积极支持公司参股的松滋核电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国家支持纳入核电规划;公司积极协助项目合作方共同推进项目进展。
(二)荆州市政府承诺为公司的投资项目提供支持,优先为公司提供相关项目信息,并给予公司招商引资的各项优惠政策;公司将发挥资金、管理和技术优势,加快合作项目进展。
(三)双方同意建立紧密协调联络机制,双方同意根据具体进展设立相关工作小组,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四)协议未尽事宜或因项目进展需要,双方可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
三、对公司影响
本次双方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是在能源领域的全面合作,对公司的电力、天然气、煤炭等业务的发展均有重大的促进和推动作用,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在湖北省的影响力、增加公司的项目储备、促进公司“十二五”规划的实现。鉴于该协议为意向协议,同时所涉项目的建设周期比较长,因此,对公司近期的业绩影响不大。
四、风险提示
协议中关于项目的具体条款尚未确定,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具体投资项目履行相应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荆州市政府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