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2012-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1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及《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的有关规定,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杭州新源电子研究所等112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浙科发高[2011]263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有效期3年, 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本公司将从2011年到2013年连续三年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享受国家其他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