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12-01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2012年1月4日发出召开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分别以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及直接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1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公司七位董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书面表决意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刘革委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12月30日收到刘革委先生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刘革委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王连洲、马跃、李秉心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刘革委先生向董事会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程序及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刘革委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聘任周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周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王连洲、马跃、李秉心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第二届董事会拟聘任周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经审阅周岚先生的个人履历,周岚先生具备证券公司高管任职资格,认为其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和限制的情形;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聘任周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董事会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附件:
一、周岚先生简历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
附件一:
周岚先生简历
周岚先生:现年35岁,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具有律师资格和会计师职称。曾在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任执业律师、合伙人、副主任;2006年起先后任太平洋证券董事长助理、战略合作与并购总部总经理、企业融资委员会副主任、内核委员会委员、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太平洋证券董事长助理、企业融资委员会副主任、内核委员会委员。
附件二: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2年1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经认真研究,现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刘革委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关于聘任周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刘革委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12月30日收到刘革委先生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刘革委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刘革委先生向董事会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程序及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刘革委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关于聘任周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第二届董事会拟聘任周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经审阅周岚先生的个人履历,周岚先生具备证券公司高管任职资格,认为其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和限制的情形;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聘任周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董事会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王连洲、马跃、李秉心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