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信金通开通代销、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通”)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12年1月11日起,本公司旗下部份基金将增加中信金通为代销机构,并开通部分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
一、自2012年1月11日起,投资者可在中信金通的各指定营业网点办理以下本公司所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及其他相关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代销机构的规定。
(1) 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550010、B类550011)
二、自2012年1月11日起,投资者可在中信金通的各指定营业网点办理以下本公司所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代销机构的规定。
(1) 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5511)
(2) 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550010)
1、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中信金通的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到中信金通各营业网点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中信金通的规定。
2、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在中信金通进行日常基金交易的受理时间相同。
3、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中信金通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300元(含申购手续费)。
4、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1)投资者应遵循中信金通的规定并与中信金通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
(2)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月,否则为次月。
三、自2012年1月1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中信金通办理本公司管理的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与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精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盛世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优胜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基金份额转换业务(只适用于前端收费模式)。
具体有关转换业务的具体规则请查询2008年10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的《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51085168/400-666-0066
本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
(2)中信金通咨询电话:0571-96598
中信金通网址:www.bigsun.com.cn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