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 广联达 公告编号: 2012-002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月10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月5日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刁志中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独立董事郭新平先生因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郭新平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吴佐民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现场方式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总经理贾晓平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袁正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研究管理中心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经认真审查拟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履历并了解相关情况,未发现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之情形,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经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相关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聘任袁正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研究管理中心经理。
袁正刚先生简历参见本公告附件。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南昌广联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鉴于南昌广联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业务经营不善,故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并为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与会董事同意公司终止与自然人沈宗华的合作,共同注销双方合资设立的南昌广联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南昌广联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35%出资额,自然人沈宗华持有其65%出资额。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10年12月31日,南昌广联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净资产为37.56万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74.39万元,净利润24.39万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淄博分公司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与会董事同意公司在福建省厦门市和山东省淄博市分别新设分公司,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来具体办理后续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月10日
附件
袁正刚先生简历
中国国籍,加拿大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博士学历。曾任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博士后研究员,北京广联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研发中心经理,欧特克中国研究院研发经理。袁正刚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袁正刚先生于入职前从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1,200股,至今持有;袁正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