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12-002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红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公司现有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除遵守《公司法》有关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规定外,现行《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现行《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以现金、股票和现金结合股票三种利润分配方式分配股利。最近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项目 | 2008年度 | 2009年度 | 2010年度 | 合计数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1,273.58 | 350.79 | 1,028.05 | 105.26 |
现金分红(万元) | - | 252.00 | - | 252.00 |
股票分红(万元) | - | - | - | - |
利润分配合计(万元) | - | 252.00 | - | 252.00 |
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万元) | 35.09 | |||
近三年累计分配利润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 718.22% | |||
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累计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 239.41% |
最近三年当年实现利润扣除现金分红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情况:
公司 2008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73.58万元,未进行分红。
公司 2009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0.79万元,扣除当年现金分红252.00万元后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为98.79万元,主要用于当年的技术改造项目。
公司 2010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28.05万元,未进行分红,主要用于投资电机制造业务和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三、公司未来提高利润分配政策透明度的工作规划
公司近期将按照相关公司治理规则,结合股东要求和外部融资环境等情况,就公司未来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划、透明度和持续稳定性等问题进行研究,尽快对利润分配政策按法定程序予以修改完善,进一步明确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利润分配政策的预期,提升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