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旗下基金持有的星辉车模股票市价估值方法的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11年11月9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对旗下基金产品所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详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2012年1月9日,本公司管理基金所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星辉车模(股票代码300043)复牌后,经本公司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认为该证券当日的收盘价已能反映其公允价值,本公司决定自该日起对旗下基金产品所持有的星辉车模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月11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参加各渠道网上银行、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2年1月16日起参加以下销售机构网上银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代码
基金代码 | 基金名称 |
160217 | 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1、网上银行费率优惠活动
渠道名称 | 优惠费率 | 活动期限 |
中国工商银行 | 8折 | 2012年12月31日 |
中国银行 | 8折 | 无期限 |
中国建设银行 | 7折 | 无期限 |
交通银行 | 8折 | 2012年6月29日 |
华夏银行 | 4折 | 无期限 |
中信银行 | 7折 | 2012年6月30日 |
上海农商银行 | 6折 | 无期限 |
杭州银行 | 6折 | 无期限 |
中信建投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国泰君安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齐鲁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海通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申银万国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上海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银河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光大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广发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万联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国盛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华泰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华宝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华福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中原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中投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东方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安信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信达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德邦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华龙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华融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长江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民族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厦门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2、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渠道名称 | 网银定投 | 柜台定投 | 活动期限 |
中国银行 | 8折 | 8折 | 无期限 |
中国建设银行 | 8折 | 8折 | 无期限 |
交通银行 | 8折 | 8折 | 无期限 |
华夏银行 | 8折 | 8折 | 无期限 |
上海农商银行 | 4折 | 8折 | 无期限 |
杭州银行 | 8折 | 8折 | 无期限 |
深圳农商银行 | - | 8折 | 无期限 |
中信建投证券 | 4折 | 8折 | 2012年12月31日 |
银河证券 | 4折 | 8折 | 无期限 |
信达证券 | 4折 | - | 无期限 |
海通证券 | 4折 | 8折 | 无期限 |
齐鲁证券 | 4折 | - | 无期限 |
华福证券 | 8折 | 8折 | 无期限 |
中投证券 | 4折 | 8折 | 无期限 |
华龙证券 | - | 8折 | 无期限 |
华泰证券 | 4折 | 8折 | 无期限 |
华融证券 | - | 8折 | 无期限 |
光大证券 | 4折 | 4折 | 无期限 |
长江证券 | 4折 | - | 无期限 |
广发证券 | 8折 | 8折 | 无期限 |
* 上表列示各渠道通过柜台及网银提交定投业务优惠费率,其他方式提交定投业务优惠费率以代销渠道相关规定为准。
二、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其他基金及今后新募集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2、基金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含0.6%)的,申购费率按活动优惠折扣(若活动优惠折扣为8折,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的,或为固定金额的不享受此费率优惠。具体申购费率请参见本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3、本基金在本公司网上直销的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以网上直销优惠费率为准。
4、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5、网上银行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也不包括基金定投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特殊情况以销售渠道为准。
6、若本基金日后处于暂停申购状态,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根据销售机构报送为准,是否确认由注册登记机构根据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判定。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g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免长途通话费用)
021-38569000
上述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有关上述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月11日
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场内简称“国泰互利”) | |
基金主代码 | 160217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1年12月29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
申购起始日 | 2012年1月16日 | |
赎回起始日 | 2012年1月16日 |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2012年1月16日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互利A | 互利B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150066 | 150067 |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 否 | 否 |
注: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交易代码为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简称、代码。
2.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请且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0元(含申购费)。各代销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2申购费率
投资人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备注 |
M<100万 | 0.8% | |
100万≤M<300万 | 0.5% | |
300万≤M<500万 | 0.3% | |
M≥500万 | 1000元/笔 |
注:1)单位:人民币元;
2)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3)办理本基金份额场内申购业务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信用互利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数为1000.00份,若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网点保留的信用互利基金份额不足1000.00份,则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不高于0.5%,随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赎回费率0.1%,不按份额持有时间分段设置赎回费率。
场外赎回费 |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 赎回费率 |
N<1年 | 0.5% | |
1年≤N<2年 | 0.25% | |
N≥2年 | 0 | |
场内赎回费 | 本基金场内赎回费为固定值0.1%,不按份额持有时间分段设置赎回费率 |
注:赎回费用由赎回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
(3)办理本基金份额场内赎回业务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也以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各销售机构每期扣款最低金额:
华夏银行、国信证券、齐鲁证券、申银万国证券适用于最低扣款额500元;
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信银行、上海农商银行、杭州银行、洛阳银行、国泰君安、银河证券、万联证券、民生证券、海通证券、招商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长江证券、华泰证券、兴业证券、中原证券、厦门证券、华宝证券、华福证券、天相投顾、安信证券、东莞证券、信达证券、德邦证券、平安证券、华融证券、江海证券、广州证券、天源证券适用于最低扣款额300元;
北京银行适用于最低扣款额200元;
交通银行、中信建投证券、中信证券、华龙证券、日信证券、中投证券、国泰基金电子交易平台适用于最低扣款额100元。
6.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浦东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39楼
电话:021-38561759
传真:021-68775881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021-38569000
联系人:蔡丽萍
网址:www.gtfund.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柜台
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第5层
电话:010-66553078
传真:010-66553082
联系人:王彬
3、国泰基金电子交易平台
网站:www.gtfund.com 登录网上交易页面
电话:021-38561739
联系人:徐怡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
6.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场内代销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具体名单为:
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富证券、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华福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源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银万国、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天风证券、天源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同信、西南证券、厦门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信建投、中信金通、中信万通、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原证券等。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2年1月16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信用互利基金份额、互利A与互利B各自的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基金资产净值和信用互利基金份额、互利A与互利B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信用互利基金份额、互利A与互利B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信用互利基金份额(场内简称:“国泰互利”,基金代码:160217)、互利A份额(场内简称:“互利A”,交易代码:150066)与互利B份额(场内简称:“互利B”,交易代码:150067)。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信用互利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1年11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进行查询。
(3)投资人可通过场内或场外两种方式对本基金的信用互利基金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本基金的互利A份额、互利B份额不接受投资人的申购与赎回。
(4)本基金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办理请详见《关于开通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5)场外认购/申购的本基金信用互利基金份额只有在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成功后方能申请办理场内赎回或申请分拆为互利A份额与互利B份额。分拆后的互利A份额与互利B份额方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本基金管理人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披露《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互利A与互利B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敬请场外申购本基金的投资人根据自身情况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6)投资人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国泰基金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客服电话(95533)以及各销售代理机构客户服务电话。
(7)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