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2012-0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广发聚利债券 | |
场内基金简称 | 广发聚利 | |
基金主代码 | 162712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1年8月5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1年12月31日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049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4,593,245.87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4,133,921.29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人民币元/10份基金份额) | 0.13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1年度的第1次分红 |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方式,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1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本次收益分配的比例为95.02%。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2年1月17日 | |
除息日 | 2012年1月18日(场内) | 2012年1月17日(场外)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2年1月18日(场内) | 2012年1月19日(场外)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的全体持有人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收益发放办法
1)向本次场内基金份额派发的现金红利于2012年1月18日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2012年1月18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资金账户查询到账红利款。
2)向本次场外基金份额派发的现金红利于2012年1月1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2 提示
1)权益分派期间(2012年1月11日至1月17日)暂停本基金转托管业务。
2)本次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话费)或020-83936999]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