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金融先行作用
支持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
支持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
2012-0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朱剑平 王春晖
⊙记者 朱剑平 王春晖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建设离不开区域内金融业的支持。为更好地发挥金融业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先行作用,山东省政府近日出台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并进一步完善区域金融组织体系。
在搭建金融发展平台方面,《意见》表示,探索建立统一监管下的服务于蓝色经济区的股权场外交易市场,开展未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试点。支持青岛、烟台、潍坊、威海等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入全国股份报价转让扩大试点,促进更多的企业实现场外挂牌。同时根据区域内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加快发展技术、文化创意、环境、农畜产品等新型产权交易市场。
在政策支持方面,《意见》表示,将完善金融支持山东半岛蓝色经济的各项考核机制,对支持区域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银行机构给予一定奖励。将推动区内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好的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纳入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扶持范围。同时,还将建立财政资金引导机制。区内有条件的各级政府要设立相关专项资金,进一步扩大现有专项资金规模,综合运用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等手段,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推动银行、证券、保险、融资性担保等金融机构加大对海洋经济的支持力度。统筹规划财政资金投入,针对项目运营特点制定具体的投融资规划,对港口、路网等公益性和基础性项目,集中划拨土地储备、行政性收费等优质资产,组建规范合格的投融资平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