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林福椿先生股权质押的公告
关于大股东林福椿先生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2-0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家用 编号:2012-001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林福椿先生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福家用”、“本公司”)于2012年1月11日接到本公司大股东林福椿先生的通知,林福椿先生于2012年1月11日与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将其持有冠福家用的20,000,000股股票质押给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上述质押股票各10,000,000股分别作为之前林文昌和林文洪先生股权质押的追加担保,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于2012年1月11日开始生效,期限到办理质押解除手续为止。
根据林福椿先生于2012年1月11日与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中约定,此次质押的20,000,000股股票,其中10,000,000股股票,在当冠福家用股价连续5个交易日稳定于6.49元以上的情况下,林福椿先生可要求质押解除;另外10,000,000股股票,在当冠福家用股价连续5个交易日稳定于6.87元以上的情况下,林福椿先生可要求质押解除。
截止本公告日,林福椿先生共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63,579,0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4%,本次质押股票为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