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6 证券简称:多伦股份 编号:临2012-001
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股票在 2012年1月9日至2012年1月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
●经公司征询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实际控制人重申继续协助公司获得优质煤化工项目,公司不再投资新疆东平焦化有限公司外,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2年1月9日至1月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达到 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询问公司管理层,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情形;除公司不再投资新疆东平焦化有限公司外,公司其他相关工作仍在按原定计划正常进行。
2、经询问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回复如下:
(1)截至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内,除不排除依据李勇鸿先生收购公司时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之“主营业务调整计划”和“资产重组计划”中承诺的对公司资产及负债作出购买或置换并择机以合法方式协助公司获得煤化工产业优质项目,打造新型煤化工完整产业链的可能性外,不存在其他对贵司有重大影响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控股权转让和重大资产重组等)。
(2)李勇鸿先生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承诺“不排除在未来12 个月对多伦股份资产及负债作出购买或置换的可能性,择机以合法方式协助上市公司获得煤化工产业优质项目,打造新型煤化工完整产业链,从而可能改变多伦股份主营业务或者对多伦股份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截至目前,李勇鸿先生对上述承诺事项没有调整计划。
(3)除上述已经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对多伦股份股价有重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在股东大会否决董事会提出的投资议案后,公司不再投资新疆东平焦化有限公司,但推动公司战略转型是公司既定的战略,除上述第二部分涉及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有关的商谈、协议、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上交所网站为准,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