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01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1月13日上午9:00在公司北一楼会议室举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13人,其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 持有及代表股份234,48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4228万股的53.02%。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三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项目 | 赞成(股) | 反对(股) | 弃权(股) | 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总股数的比例 |
| 表决结果 | 234,487,000 | 0 | 0 | 10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众天律师事务所王半牧律师和胡凌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见证,并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02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1月9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2年1月13日在公司北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4人,公司董事巩国顺先生、万善福先生分别委托董事王良先生、张电子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公司独立董事江建明先生、邹源先生、尚贤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3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临2012-00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临2012-00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03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
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为1亿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2亿元(截止本公告日实际为其提供担保295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26000万元人民币(截止本公告日实际发生担保295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拟与东亚银行郑州分行签署担保协议,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氯碱发展公司”) 在东亚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一年期1亿元人民币贷款(可与银行承兑汇票串换使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26000万元人民币(截止本公告日实际发生担保2950万元)。
本次担保事宜已经本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担保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遵化镇高阳路九号
法定代表人:吴倜令
主营业务:聚氯乙烯树脂、工业用氢氧化钠、液氯、工业用盐酸、次氯酸钠的生产和销售
成立日期:2005年9月30日
与本公司的关系:氯碱发展公司注册资本为80550万元,本公司占99.81%的股份,神马材料加工公司占0.19%的股份,故氯碱发展公司为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0年12月31日氯碱发展公司资产总额366426万元、负债总额307353万元、净资产50221万元、净利润-14951万元、资产负债率83.88%(经审计);截止2011年9月30日氯碱发展公司资产总额374781万元、负债总额329915万元、净资产38154万元、净利润-12612万元、资产负债率88.03%(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担保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发展,公司决定为本次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26000万元人民币(截止本公告日实际发生担保2950万元),占本公司2010年12月31日审计净资产261375万元的9.95%;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截止本公告日实际发生担保2950万元),占本公司2010年12月31日审计净资产261375万元的7.6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0元人民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13 日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04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2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研究决定,现将公司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12年2月1日上午9:00
(三)会议地点:公司北一楼会议室
(四)会议议题:审议关于为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出席人员: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截止2012年1月30日下午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委托书附后)。
(六)登记办法: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和股票交易交割单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七)登记时间:2012年1月3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6:00
地点:公司北大门(平顶山市建设路中段63号)
联系人:范维 陈立伟
联系电话:0375—3921231
传真:0375—3921500
邮编:467000
(八)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13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股东帐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