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9 股票简称:大连热电 编号:临2012-001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及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1月13日上午九时整,会期半天
2、召开地点:本公司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于长敏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数67,556,48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3.39%。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无网络投票情况。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关于改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负责公司 2011 年度审计工作的原审计机构相关审计人员已并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确保公司 2011 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股东大会批准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1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公司2011年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确定为人民币 38万元。
同意67,556,4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邹艳冬、李波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