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到补助资金及相关情况说明的公告
股票简称:金路集团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12-01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补助资金及相关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合同到期能否续约的风险
公司与中科院金属所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的合作期限为2011年6月10日~2013年12月31日,合作期满后,继续合作需另行协商,对此,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现阶段研究开发工作面临的风险
目前石墨烯尚处于实验室研发阶段,后续研究开发工作可能会遇到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可能存在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导致研究开发失败,研究开发工作面临巨大风险。
3.后续产业化开发面临的风险
目前,我国及世界其他国家石墨烯制品均处于研究开发阶段,尚未实现工业化生产,石墨烯相关制品的成本、应用工艺的兼容性目前尚不知晓,工艺技术放大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后续产业化开发面临巨大风险。
4.产业化投入面临的风险
即使将来石墨烯技术达到工业化生产条件,未来石墨烯相关制品的产业化仍将面临大量的资金投入,资金筹措方面也面临巨大风险。
5.研究开发技术被替代的风险
如果研究开发时间过长,可能面临拟研究开发技术贬值和被其他技术替代的风险。
一、收到补助资金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德阳市旌阳区科学技术局《 关于拨付电池级石墨烯中试孵化资金的批复》(德市旌科[2012]3号),为了推动德阳市旌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德阳市旌阳区科学技术局决定向公司拨付电池级石墨烯中试孵化资金1000万元。
此笔款项已于2012年1月11日到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于中试项目形成长期资产部分的政府拨款,按资产的使用年限平均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对于补偿中试项目所发生费用、损失部份的政府拨款,于相关费用、损失发生的期间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二、相关情况说明
(一) 2011年6月10日,公司与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以下简称“中科院金属所”) 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双方同意在石墨烯研发及产业化方面展开平等互利的合作。中科院金属所负责石墨烯透明导电薄膜、三维网络散热材料和动力电池用石墨烯基电极材料及产业化三个方面的具体研究开发工作,并提供产业化可行性报告;金路集团负责提供研发经费,并组织相关团队进行产业化及市场开发方面的工作。(详见2011年6月1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2011年度中科院金属所研发进展情况
1.石墨烯制备研发进展情况
在现有实验室条件下,能实现石墨烯(层数在10层以下的石墨烯混合体)的制备,每批次(需两天左右时间)能制备石墨烯(层数在10层以下的石墨烯混合体)30克。
2.石墨烯透明导电薄膜研发进展情况
(1)完成CVD反应装置与其他设备的采购、安装和调试。
(2)实现石墨烯透明导电薄膜的实验室制备,制备出4英寸石墨烯透明导电薄膜。
3.石墨烯三维网络散热材料研发进展情况
研制一种具有三维连通网络结构的石墨烯泡沫体材料,取得实验室样品。
4.动力电池用石墨烯基电极材料研发进展情况
(1)基本确立了石墨烯使用的种类和添加量,并且结合电池材料制备过程和实验结果,初步建立了石墨烯的使用标准。
(2)完成了石墨烯材料需要按照电池材料要求进行测试和分析及建立基本的数据指标的确定。
(3)开发了石墨烯与磷酸亚铁锂复合的新工艺路线,在现有实验室条件下,每批次(需一天左右时间)可制得电极材料2公斤。
(三)其他说明
1.截至目前,公司与中科院金属所合作研究开发石墨烯项目已投入资金900万元。
2.公司将把政府拨付的孵化资金,专项用于开展电池级石墨烯(层数在10层以下的石墨烯混合体)中试。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