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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32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编号:临2012—001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1月15日在本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傅国定董事长主持,会议就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的形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

      根据本公司董事会核实:被担保方浙江金鹰塑料机械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稳定,主营业务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并具有较好的银行信誉资质和偿债能力。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不会给上市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为支持浙江金鹰塑料机械有限公司经营发展,董事会同意为其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3,5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自《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生效日起直至《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另加两年。以上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32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编号:临2012—002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2年1月15日在本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会召开的规定。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的形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

      浙江金鹰塑料机械有限公司经营情况、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稳定,主营业务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并具有较好的银行信誉资质和偿债能力。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监事会一致同意为其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3,5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自《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生效日起直至《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另加两年。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32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编号:临2012-003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金鹰塑料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塑机”);

      ●本次担保数额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额:本次为金鹰塑机提供综合授信额度担保 3,500 万元,累计为其提供综合授信额度担保 3,500万元(含本次),截止公告日,本公司实际承担为其担保责任金额为3,50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金鹰塑机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没有反担保;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额为3,50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控股子公司金鹰塑机拟向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办理3,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为其综合授信额度3,500万元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金鹰塑机注册资本6,300万元,其中本公司持股95%,法定代表人:潘明忠,经营范围:塑料机械产品及其他机械产品与配件的制造、加工、销售。截止2011年9 月30 日,总资产26,407万元,负债14,076万元,净资产 12,331万元,1-9月份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6,403万元,净利润799万元(未经审计)。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鹰塑机因生产经营需要,向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申请一年期3,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保障公司塑料机械业务的持续发展,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公司同意为这该笔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3,5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自《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生效日起直至《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另加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本公司董事会核实:被担保方金鹰塑机的经营情况、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稳定,主营业务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并具有较好的银行信誉资质和偿债能力。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不会给上市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为支持金鹰塑机经营发展,董事会同意为其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以上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500万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本公司 2011 年 9 月底净资产122,124万元 (未经审计)的 2.9 %。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发生。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各一份;

      3、金鹰塑机营业执照复印件;

      4、金鹰塑机2011年9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