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12-001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1月14日在公司310会议室召开。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济源市财务开发公司、魁北克储蓄投资集团、挪威中央银行共五名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了会议,以上股东或股东代表共持有公司股份140,093,7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4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杨安国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1年12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部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
同意140,093,794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二、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原公司经营范围是:“有色金属冶炼及经营(国家有专项审批的除外),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燃易爆品)的销售;贵金属冶炼(以上范围按国家有关规定);金银制品销售。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者禁止经营的除外);从事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硫酸、氧【压缩的】、氮【压缩的】、氧【液化的】、氩【液化的】生产、销售(凭许可证经营)。”
现变更为:“有色金属冶炼及经营(国家有专项审批的除外),化工原料(不
含化学危险品及易燃易爆品)的销售;贵金属冶炼(以上范围按国家有关规定);
金银制品销售。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者禁止经营的除外);从事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硫酸、氧【压缩的】、氮【压缩的】、氧【液化的】、氩【液化的】生产、销售(凭许可证经营)。废旧蓄电池、矿灯、铅、铜、废渣回收,含铅废物、有色金属冶炼废物及其他废物的经营,再生铅的销售。”(以上变更内容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同时,对原《公司章程》第2.02条公司经营范围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的修
订。
同意140,093,794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文胜、马鹏瑞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1、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
2、律师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