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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监会对中介市场“连抓四年”
    今年重在整顿保代公司
    2012-0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卢晓平 ○编辑 朱贤佳

      ⊙记者 卢晓平 ○编辑 朱贤佳

      

      中国保监会日前下发了《关于开展2012年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和清理整顿保险代理市场的通知》,明确要求各保监局在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及保险代理市场清理整顿工作中,认真组织,突出重点,严查重处,依法移送,及时披露和注重效果。

      2012年清理整顿中介市场的帷幕再一次拉开,这已是保监会连续四年将加强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监管作为年度工作重点。与前几次相比,此次检查的侧重点从保险公司转移到保险代理公司。

      检查内容具体包括:将直接业务转挂保险中介机构套取资金;将直接业务转挂保险营销员名下套取资金;虚增保险营销员人头套取资金;通过保险中介机构虚开发票及虚增业务管理费方式套取资金;串通保险中介机构虚假退保、虚假理赔套取资金;通过保险中介机构向利益关联单位和个人非法输送利益;将套取资金建立小金库、私分、贪污、职务侵占等;利用中介业务和中介渠道违法违规的其他相关问题。

      日前召开的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保险监管将坚持“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要大力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因此,将查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作为保险中介监管工作的重点,抓紧部署对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多年来,保险公司普遍存在利用中介业务和中介渠道弄虚作假、虚增成本、非法套取资金、商业贿赂和设立小金库等违法违规问题,严重干扰了保险市场秩序,制约了保险市场运行效率,损害了保险业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

      保监会从2009年开始将加强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监管作为重点工作之一,三年来连续部署开展专项检查,共处罚保险机构110多家,其中吊销许可证1家、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22家、罚款2181万元;处理责任人员242名,其中撤销任职资格1人、行业终身禁入2人;对外依法移送违法犯罪线索17起;向保险总公司发出监管函29个。通过依法严查重处、坚决移送、主动披露等措施,对行业问题“揭开了盖子”,对违法违规的公司“敲响了警钟”,取得了预期成效,得到社会认可。

      不过,要实现全行业中介业务规范有序地发展,必须持之以恒地严查重处,引导各保险机构增强合规意识、加强内控管理,推动保险市场秩序尽快好转。

      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清理整顿保险代理市场工作总的原则是要“堵疏结合、退进并举”,要在清理整顿的同时推动保险代理市场的专业化和规模化。堵和退,就是要严格依法限制区域性保险代理公司的市场准入,限制增量。通过治理整顿,对现有“散、乱、差”的代理机构进行“关、停、并、转”,减少存量。疏和进,就是要推动代理市场结构调整,在已经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引导、推动汽车销售和维修企业等兼业代理机构逐步转型为保险专业代理公司。落实《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监管办法》,推动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兼并重组、上市融资,增强资本实力,完善公司治理,提高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对全国性代理(销售)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在审批过程中予以政策倾斜,引导保险代理公司规模化、网络化发展。

      据悉,各保监局应在2012年10月31日前完成并向保监会报送保险代理市场清理整顿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