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12-001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否决、变更议案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华
3、出席及列席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2012年1月11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4、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股东出席情况: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2年1月17日上午9点在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4人,持有公司股份234,644,9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19,875,356股)的45.13%。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二)提案的表决结果
1.《关于公司控制的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油化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234,644,90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2. 《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价格调整的议案》。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公司回避表决。
本议案同意157,986,9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公司不再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1年年度审计机构和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234,644,90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大贤东宇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军军、梁小云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