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29 股票简称:三精制药 编号:临2012-003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月11日以传真和送达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1月16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总经理的议案》,会议决议如下: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占滨先生辞去其兼任的公司总经理职务,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及董事长刘占滨先生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公司现任常务副总经理刘春凤女士为公司总经理。
出席本次会议的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与能力;本次聘任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管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更换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进行了审阅,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对公司高管的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被提名人具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人员的就任、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签字: 张淑芳、王栋、王元庆
二零一二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