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欣达子公司
斥3000万做委托贷款
斥3000万做委托贷款
2012-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吴正懿 ○编辑 全泽源
⊙记者 吴正懿 ○编辑 全泽源
美欣达今日披露,公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委托贷款的议案。
据公告,美欣达控股子公司进出口公司委托工商银行湖州分行贷款给江南车城,用于其资金周转。委托贷款的期限为一年,自2012年1月17日至2013年1月16日,委托贷款的年利率为15%,按月结算利息,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提前归还。本次贷款由江南车城法定代表人胡占方和自然人郁林强各提供3000万元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公司董事会认为收回该笔贷款风险较小并且可以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