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9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中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生产经营、技改扩建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资金,择机开展低风险的理财工作。
一、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理财产品
2012年1月11日、2012年1月16日,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苏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酒实业”)与中国银行宿迁洋河支行签订《人民币“期限可变”产品说明书》,分别出资30,000万元、40,000万元(合计70,000万元),向该行购买 人民币“期限可变”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人民币“期限可变”理财产品;
2、产品期限: 182天;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委托认购日:2012年1月11日、2012年1月16日;
5、产品收益起算日:以银行划款凭据为准;产品到期日:2012年7月11日、2012年7月16日;
6、预计年化收益率: 5.7%;
7、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共计人民币70,000万元,其中2012年1月11日认购30,000万元,2012年1月16日认购40,000万元;
8、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9、投资方向:该产品募集资金纳入中国银行资金池进行统一管理,投资于在国内银行间债权市场上流通的国债、央行票据、国开债、进出口行债券和农发债等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产品以及债券回购等金融产品;
10、收益支付和认购资金返还:(1)收益计算:收益=认购资金金额×收益率×收益期/365;(2)产品到期、产品自动终止的条件发生,苏酒实业的提前终止或赎回申请取得中国银行宿迁洋河支行确认后,中国银行方将在约定的到期日、自动终止日、提前终止日、赎回期结束日之后1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资金划付至苏酒实业方对应的资金账户内;
11、公司与中国银行无关联关系;
12、公司本次出资人民币70,0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理财产品,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9.48%。
二、购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理财产品
2012年1月16日,公司下属子公司苏酒实业与工商银行宿迁分行签订《中国工商银行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公司分别出资30,000万元(合计60,000万元),向该行购买工银理财共赢3号2012年第006期(72天)理财产品和工银理财共赢3号2012年第007期(163天)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工银理财共赢3号2012年第006期(72天)、工银理财共赢3号2012年第007期(163天)理财产品;
2、产品期限:72天、163天;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募集期:2012年1月16日;
5、产品收益起算日:以银行划款凭据为准;产品到期日:2012年3月28日;
6、预计最高年化收益率: 6.0%;
7、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共计人民币60,000万元,其中工银理财共赢3号2012年第006期(72天)理财产品认购30,000万元,工银理财共赢3号2012年第007期(163天)理财产品认购30,000万元;
8、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9、投资方向:本产品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各类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存款等货币市场投资工具以及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
10、理财收益计算及分配:(1)收益计算:预期期末收益=投资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365×实际存续天数;(2)理财期满 在理财资金投资正常的情况下,理财产品到期(扣除相关费用后)最高年化收益率有望达到6.0%,若理财产品运作期未达到苏酒实业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工商银行不收取投资管理费;在达到苏酒实业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的情况下,工商银行在按照说明书约定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支付给苏酒实业后,将超过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收取。理财期满,工商银行在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苏酒实业理财资金划转至指定账户;
11、公司与工商银行无任何关联关系;
12、公司本次出资人民币60,000万元购买工商银行理财产品,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8.12%。
三、购买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
2012年1月16日,公司与深圳发展银行南京汉中路支行签订《深圳发展银行卓越计划单期型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合约》。公司出资10,000万元,向该行购买深圳发展银行卓越计划单期型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深圳发展银行卓越计划单期型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
2、理财期限:180天;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认购日期:2012年1月17日;
5、产品收益起算日:以银行划款凭据为准;
6、持有到期收益率:5.2%;
7、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10,000万元;
8、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9、投资范围: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等级较高的债券或货币市场工具;
10、理财收益计算及分配:(1)收益计算:理财收益额 = 理财金额 ×持有到期年化收益率× 实际理财天数/365;(2)若公司申请当期理财期结束后即结束理财或深发展银行提前终止理财,则深圳发展银行对投资者归还100%本金,并在到期日或银行提前终止日当日(T+0)将收益划转到投资者指定账户,逢中国(除港澳台地区)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顺延;
11、公司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
12、公司本次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35%。
四、截至公告日,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266,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01%。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中短期理财产品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