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12-004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1年1月1日 — 2011年12月31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公司于2011年10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1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2011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中预计: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20%~50%。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比上年同期增长:5% - 10% | 盈利:153,657.39万元 |
盈利:161,340万元–169,023万元 |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修正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低于前次业绩预告,主要原因为:进入四季度后,受国际及国内经济环境、地区时局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大宗商品期货市场价格迅速下跌。公司主要产品精对苯二甲酸(简称“PTA”)作为期货品种,受其影响也出现大跌,进而带动PTA现货价格走低, 至12月份止跌回升。公司对外销售情况总体与PTA、聚酯涤纶行业变动趋势一致,也出现一定下滑与调整,但全年仍保持平稳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1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董事会对因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歉,并提醒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12-005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2年2月6日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2月6日(星期一)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2月5日-2012年2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2月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2月5日下午15:00至2012年2月6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荣盛控股集团大楼十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 2012年1月30日
二、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2年1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以书面形式委托的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机构代表。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大连逸盛投资有限公司向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12年1月20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参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2年2月2日、2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2012年2月3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2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资者投票代码:362493,投票简称:荣盛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申报价格 |
1 | 关于控股子公司大连逸盛投资有限公司向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 1.00元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做自动撤单处理。
(6)、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2月5日15:00至11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全卫英、钱利霞
2、联系电话:0571-82520189
3、传 真:0571-82527208转8150
4、邮政编码:311247
5、通讯地址: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红阳路北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七、备查文件
1、《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1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2年2月6日召开的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会议议案表决情况
议 案 | 同意 | 弃权 | 反对 |
《关于控股子公司大连逸盛投资有限公司向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
注:请在每一需审议的议案或事项表决栏的“同意”、“弃权”或“反对”栏内划“√”,填写其它标记、漏填或重复填写的无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明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2012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12-006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大连逸盛投资有限公司向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逸盛”)是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石化”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逸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逸盛”)的参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38,000万元,其中:大连逸盛出资51,75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37.5%;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逸盛”)出资51,750,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37.5%;锦兴(福建)化纤纺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兴化纤”)出资20,7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15%;杭州英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良贸易”)出资13,8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10%。有关公司投资海南逸盛的具体事项详见2011年5月1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大连逸盛投资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22)。为进一步推动海南逸盛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的开发建设,本公司拟通过大连逸盛以其自有资金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甘井子支行为海南逸盛提供80,00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自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资金到位时间起算,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执行。同时,海南逸盛的另一主要股东浙江逸盛按上述出资比例向海南逸盛提供同等条件的80,000万元委托贷款,剩余股东锦兴化纤和英良贸易以其所持全部股权质押给本公司和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作为其不能同时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担保,其中锦兴化纤将其7.5%的股权,英良贸易将其5%的股权质押给本公司,锦兴化纤将其7.5%的股权,英良贸易将其5%的股权质押给恒逸石化。公司与锦兴化纤和英良贸易不存在关联关系。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大连逸盛投资有限公司向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已经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将提交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31日,注册地址为洋浦经济开发区远洋路工行大厦主楼1101房,法定代表人为黄浩,注册资本为138,000万元,其中浙江逸盛出资51,75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37.5%;大连逸盛出资51,750,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37.5%;锦兴化纤出资20,7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15%;英良贸易出资13,8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10%。经营范围:精对苯二甲酸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进出口业务。截至2011年9月30日,海南逸盛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主要项目 | 2011年9月30日 | 2010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388,092,012.38 | 380,310,886.90 |
负债总额 | 8,530,628.03 | 310,886.90 |
所有者权益 | 1,379,561,384.35 | 380,000,000.00 |
主要项目 | 2011年1-9月 | 2010年度 |
营业收入 | 0 | 0 |
利润总额 | -438,615.65 | 0 |
净利润 | -438,615.65 | 0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通过大连逸盛持有海南逸盛37.5%的股权,海南逸盛为本公司间接参股公司。由于浙江逸盛与海南逸盛均为本公司重要参股公司,因此本次委托贷款属于公司与关联企业(浙江逸盛)共同对关联企业(海南逸盛)进行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2011年度对海南逸盛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逸盛在2011年度未对公司参股子公司海南逸盛提供过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该项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定价公允,关联交易的任何一方没有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 大连逸盛以自有资金委托银行为海南逸盛提供80,000万元的贷款,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为海南逸盛提供委托贷款,是为进一步推动其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的开发建设,解决其项目开发建设期所需的流动资金。上述关联交易以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结算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大连逸盛以自有资金对海南逸盛提供委托贷款,不会因该项关联交易而导致公司资金紧张,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为海南逸盛提供委托贷款,是为进一步推动其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的开发建设,解决其项目开发建设期所需的流动资金。依托海南逸盛股东在PTA规模及产业链一体化上的优势,海南逸盛PTA项目建成后,其未来收入可以预期,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同时,海南逸盛另一主要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委托贷款,其他股东以其所持全部股权提供质押,这降低了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风险。
公司目前没有进行中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且最近十二个月内没有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没有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承诺,在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六、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情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逸盛向海南逸盛提供委托贷款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拟发生的通过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2012年1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该提供财务资助事项进行了讨论。
公司本次通过控股子公司大连逸盛投资有限公司对参股公司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提供80,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的开发建设顺利进行,且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或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一年,按资金到位时间起算,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执行,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无重大不良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相关规定,该财务资助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2、保荐机构对此次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本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1、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荣盛石化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经发表独立意见予以认可;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或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一年,按资金到位时间起算,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执行,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对荣盛石化和中小股东权益无重大不良影响。
3、荣盛石化已出具承诺,在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4、荣盛石化本次通过控股子公司大连逸盛为参股公司海南逸盛提供财务资助的行为未违反《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荣盛石化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七、本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0万元,无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12-007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盛石化”)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月12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于2012年1月1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大连逸盛投资有限公司向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内容摘要:为进一步推动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逸盛”)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的开发建设,本公司拟通过控股子公司大连逸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逸盛”)以其自有资金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甘井子支行为海南逸盛提供80,00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自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资金到位时间起算,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执行。
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逸盛”)与海南逸盛均为公司重要参股公司,因此本次委托贷款属于公司与关联企业(浙江逸盛)共同对关联企业(海南逸盛)进行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担任浙江逸盛董事)、李彩娥(李水荣的妹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2年2月6日在公司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2012年1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12-00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