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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吉林通化
    股票简称通葡股份股票代码60036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吉林省通化县东宝新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3,000,000股 持股比例:2.1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 增加10,000,000 股 变动比例: 4.55%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声 明

    本人及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一奎

    2012年 1月19日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通葡

    股票代码:60036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科瑞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火炬大街998号高新大厦北楼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B座21层

    邮政编码:100102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O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所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科瑞集团科瑞集团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公司、*ST通葡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认购合同科瑞集团有限公司与*ST通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
    本次非公开发行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8,000万股A股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科瑞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之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科瑞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火炬大街998号高新大厦北楼

    3、注册资本:人民币13000万元

    4、营业执照号:360100119400568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技术转让,销售普通机械、化工原料及产品、生物制品、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化学工程及能源程序用设备,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信息服务,设备租赁:矿业投资。(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

    7、经营期限:2000年1月5日至2020年1月4日

    8、税务登记证号:360106158345906

    9、法定代表人:郑跃文

    10、股东情况:郑跃文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52%

    11、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B座21层

    12、邮政编码:10010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郑跃文董事长中国北京
    任晓剑董事兼总裁中国北京
    吴志江董事加拿大北京
    郭梓林董事中国北京
    彭中天监事中国北京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科瑞集团持有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20)6.49%的股份;通过科瑞天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52)37.5%股份;持有澳大利亚Creat Resources Holdings Limited(科瑞资源控股有限公司,英国AIM上市公司,股票代码CRHL)52.95%的股份,并通过科瑞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澳大利亚银河资源有限公司Galaxy Resources Limited(股票代码ASX:GXY)11.78%的股份。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科瑞集团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看好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对上市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理念比较认同。因此参与了本次非公开发行。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科瑞集团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决定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科瑞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2012年1月19日,科瑞集团与上市公司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科瑞集团作为此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之一,拟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中1,500万股A股股票。

    二、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上市公司2012年1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在决议有效期内处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的90%,即5.36元/股。科瑞集团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1,500万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上市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与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科瑞集团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5,000,000股,约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6.82%。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科瑞集团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科瑞集团最近一年内未与上市公司发生过交易,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也无未来交易的安排。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科瑞集团没有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科瑞集团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

    信息披露义务人:科瑞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跃文

    2012年1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科瑞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跃文

    2012年1月19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吉林省通化市前兴路28号
    股票简称*ST通葡股票代码60036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科瑞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火炬大街998号高新大厦北楼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 0股 持股比例: 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 1500万股 变动比例: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约6.82%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填表说明:

    5、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6、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7、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8、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科瑞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郑跃文

    日期:2012.1.19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通葡

    股票代码:60036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西藏雪峰科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康达汽贸城院内综合楼三楼东8#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O一二年一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所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雪峰投资西藏雪峰科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公司、*ST通葡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认购合同雪峰科技与*ST通葡签署的《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本次非公开发行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8,000万股A股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西藏雪峰科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康达汽贸城院内综合楼三楼东8#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4、营业执照号:540000700000085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服务;接受委托对企业进行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房地产经纪;矿产品、百货、机械电器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针纺织品销售。

    7、经营期限:2011年10月25日至2031年10月24日

    8、法定代表人:彭建奇

    9、股东情况:北京锦绣山川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10、通讯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康达汽贸城院内综合楼三楼东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彭建奇执行董事中国北京
    余群监事中国北京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雪峰投资在境内、境外均不持有任何上市公司股份。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雪峰投资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看好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对上市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理念比较认同。因此参与了本次非公开发行。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雪峰投资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决定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雪峰投资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012年1月19日,雪峰投资与上市公司签署了《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雪峰投资作为此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之一,拟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中1,200万股A股股票。

    二、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上市公司2012年1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在决议有效期内处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的90%,即5.36元/股。雪峰投资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1,200万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上市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与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雪峰投资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2,000,000股,约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5.45%。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雪峰投资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雪峰投资最近一年内未与上市公司发生过交易,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也无未来交易的安排。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雪峰投资没有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雪峰投资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签署的《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雪峰科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建奇

    2012年1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雪峰科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建奇

    2012年1月19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吉林省通化市前兴路28号
    股票简称*ST通葡股票代码60036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西藏雪峰科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康达汽贸城院内综合楼三楼东8#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 0股 持股比例: 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 1200万股 变动比例: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约5.45%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西藏雪峰科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彭建奇

    日期:201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