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2-007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1月20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2年1月20日上午10:00在南京市中山北路219号宏图大厦21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1月20日上午9:30-11:30及下午13:00-15:00。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6人,代表股份445,649,858股,占公司总股本1,132,789,600股的39.34%。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人,代表股份151,785,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0人,代表股份293,864,8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94 %。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受董事长袁亚非先生的委托,董事仪垂林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唐建辉、张宇坤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1、西南地区门店拓展项目(仅变更实施地点)
表决结果:
同意445,447,5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
反对5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弃权151,1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2、扬州市IT商业圈物业购置项目
表决结果:
同意445,108,7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
反对36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弃权174,5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3、南京团结股权收购项目
表决结果:
同意445,114,2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
反对36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弃权174,5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4、终止物流中心改造项目
表决结果:
同意445,114,2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 %;
反对20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弃权330,8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5、变更项目剩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
同意445,082,9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 %;
反对224,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弃权342,7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444,235,4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
反对221,2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弃权1,19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唐建辉、张宇坤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