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2-10
华夏幸福基业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华夏幸福”或“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01月20日上午10:00点在固安县孔雀大道一号规划展馆会议室(收费站南50 米)现场召开。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31,143,329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587,946,540股的73.33%,符合《公司法》及《华夏幸福基业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文学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 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决定支付审计费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431,143,329股,赞成票431,143,329股,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整体合作开发建设经营苏家屯区委托区域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431,143,329股,赞成票431,143,329股,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景岗、姜翼凤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华夏幸福基业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0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