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申请平潭优惠政策辐射
⊙记者 温婷 ○编辑 阮奇
福州市政府网站昨日发布的消息显示,福州台商投资区扩区申报已获国务院批准,此次扩区将现有1.8平方公里扩大至环罗源湾南北两岸,扩区面积11.46平方公里。同时计划再将福清江阴工业集中区、元洪投资区和长乐滨海工业集中区列入扩区范围,并申请平潭综合实验区优惠政策辐射。
据悉,福州台商投资区1989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在福州马尾设立,总面积1.8平方公里,是大陆首批台商投资区之一。 经过20多年的建设,福州台商投资区的扩区问题备受关注。
据福州市政府披露,此次扩区将现有1.8平方公里扩大至环罗源湾南北两岸,主要包括连江大官坂片区和罗源松山片区。扩区区域将依托罗源湾港口,重点发展以冶金、电力能源等为主的港口产业集群。
此外,为更好地支持和融入平潭开放开发,福州将在11.46平方公里扩区申请获批后,再将福清江阴工业集中区、元洪投资区和长乐滨海工业集中区列入福州台商投资区的扩区范围,同时积极申请中央将平潭综合实验区优惠政策辐射福清江阴工业集中区、元洪投资区和长乐滨海工业集中区。
之前,国务院已正式批复《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中,同意在通关模式、财税支持、投资准入、金融保险、对台合作、土地配套等方面赋予平潭综合实验区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更加优惠的政策。
福建省社会科学院现代台湾研究所原所长吴能远告诉记者,实际上台商投资考虑的因素依然较多,包括市场机会、企业转型升级的需求、国际形势等多方面;因此福建当地在争取与台湾产业对接时,一方面要注重台商的实际需求,此外不同的区域也应各有侧重,与其着眼过于长远的规划,不如顺势而为,针对台商当前的具体情况和问题加以对接。
统计显示,2011年,福州市新批台资项目41项(含第三地),合同台资3.62亿美元。在福州的台商投资呈现出大项目增加、增资成为重要方式、服务贸易领域持续增长等主要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