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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股发行改革核心:
    构筑保护投资者的屏障
    2012-01-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蔡恩泽

      ⊙蔡恩泽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到了深化新股发行制度的市场化改革,并强调要弱化行政审批。新股发行已经历9次改革,可利益机制上的矛盾始终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因此,笔者以为,新股发行改革应有新的思维。

      首先,在改革创新的诸多要素中,制度大于技术,必须从制度层面上设计一道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屏障,彻底堵住现有新股发行制度中的诸多漏洞。

      比如新股询价制度的本意,是要借助机构投资者的定价能力来对新股合理定价。可因为客观上存在一定程度的“人情票”和“关系票”现象,加之现行的配售制使得并不是所有高报价的询价机构都能得到配售或足额配售,遂助推了询价机构的操纵可能和赌博心态,敢于高报价、多申购。

      如果实行拍卖制,即按照投标人所报买价自高向低的顺序全额中标,直至满足预定发行额为止,中标的机构以相同价格(所有中标价格中的最低价格)认购中标的股票数额。举例来说,假设某上市公司拟发行1000万股,报价最高的机构甲为60元认购600万股,报价次高的机构乙为55元认购300万股,报价第三高的机构丙为50元认购100万股,则最后该股发行价会确定为50元,且三家报价最高的机构将以50元的认购价得到全额配售,而无须采用抽签形式。这种报价本身就隐含了对高报价行为的惩罚机制,离谱的询价机构必须承担破发的风险,从而起到约束询价对象合理报价、不敢滥报高价的作用。

      其次,新股发行要透明化。对此,春节前证监会向媒体公开新华保险发行审核全过程,具有标志性意义。其实,新股发行审核的公开化一直是我们努力的方向。从2003年发审委委员名单首度亮相,2009年创业板第一场发审会对媒体部分开放,到去年开始公布企业上市被否原因,再到如今审核全程的开放尝试,一贯被视为证监会“权力核心”的发行审核过程正撩去神秘的面纱,正一步步走进公众的视线。

      发行审核透明化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纳斯达克上市的透明度非常高。在纳斯达克上市申请只需要3个月,期间,不用搞公关,不用游说,不用请客吃饭,这可以使拟上市公司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业务上。相比而言,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一些公司发行审核的公开化还是有点羞答答,只是公开了发行审核的过程,对最为关键的发审委员票决情况,依然未能阳光化。应该说,发审委票决是整个IPO审核透明化的核心环节,在这个环节中,拟上市公司、保荐人包括参与审核的发审委员的一举一动都被置于公众监督之中,审核过程中相关问题的尺度把握、禁忌都被公众一览无余。如果IPO审核过程中发审委员票决环节仍处秘密状态,那么其他环节再透明,也势必打了很大的折扣。尤其当出现问题IPO公司时。

      再次,新股发行要与打击“老赖”相结合。比如*ST星美,公司只有7个员工,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1万元、0元和55.2万元,但市值竟高达 23亿元。这样的公司仍“赖”在股市上,严重地影响了资本市场的配置功能。壳公司一直占据着资本市场的资源,然后通过来回倒腾,通过左手换右手的资本游戏,把中国证券市场的效率降得非常低,而真正需要融资的、真正能够带动中国经济发展的那些公司反而上不了市。守着壳不退市,还意味着有了并购重组、资金注入等一系列概念炒作,追捧这些题材,无疑又放大了股市风险。

      衷心希望管理层这次能认真听取中小投资人和各方学者、专家们的意见,再次修改退市制度,从严要求,设置严格资本游戏规则,完善退出机制,将有着“老赖”称号的壳公司逐出股市,还资本市场一方净土。

      切盼构筑起保护投资者利益屏障的新股发行制度为沪深股市打开新局面。

      (作者系晶苏传媒首席分析师、财经媒体专栏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