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产经新闻
  • 6:财经海外
  • 7:观点·专栏
  • 8:公 司
  • 9:公司纵深
  • 10:公司前沿
  • 11:信息披露
  • 12:公司·融资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资金·期货
  • A6:市场·观察
  • A7:信息披露
  • A8:市场·调查
  • B1:披 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去年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超111万亿元增幅逾18%
  • 美联储是很重要的
  • 巨额逆回购本周到期 春节后央票继续停发
  • 市场动态
  • A股2月迎解禁低谷 专家提示市场风险
  • 草案正征求意见
    QFII征税或进入倒计时
  • 监管机构拟叫停担保公司发放委托贷款
  •  
    2012年1月31日   按日期查找
    A2版:市场·新闻 上一版  下一版
     
     
     
       | A2版:市场·新闻
    去年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超111万亿元增幅逾18%
    美联储是很重要的
    巨额逆回购本周到期 春节后央票继续停发
    市场动态
    A股2月迎解禁低谷 专家提示市场风险
    草案正征求意见
    QFII征税或进入倒计时
    监管机构拟叫停担保公司发放委托贷款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草案正征求意见
    QFII征税或进入倒计时
    2012-01-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潘圣韬 周翀 ○编辑 梁伟

      ⊙记者 潘圣韬 周翀 ○编辑 梁伟

      

      一直悬而未决的对合格境外机头投资者(QFII)的征税问题或即将有定论出炉。

      昨日记者询问权威部门有关人士,据其透露,QFII 征税草案确实有,并在业内展开征求意见,但相关细节并未被透露。

      业内人士指出,这也意味着9年来围绕是否且怎样对QFII证券投资所得盈利征税的问题,将在近期有所突破。

      根据中国相关税收法规,QFII的税负主要可分为两部分,即所得税与营业税。2005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营业税政策的通知》明确表示,经国务院批准,对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中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取得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而所得税的征收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来源于对股息、红利和利息收入相应税负的计算征缴,另一部分则对资本市场上的利得征税,但对于后一部分监管机关始终没有出台明确政策,说明是否应该征税。

      据了解,就QFII征税的问题,QFII机构和托管银行此前与监管机关沟通过多次,但一直停留在一个初级阶段。相关人士表示,此次出台草案也是应机构需求,给一个定论。

      事实上,在QFII目前面临的问题中,税收是最大的不确定性。一来是影响QFII计算和汇出利润,尤其对于买方的QFII,对计算经营业绩有很大影响。

      二来根据国家外管局发布的《关于QFII外汇管理操作问题的通知》,QFII可以按年度将利润汇出。但根据相关规定,QFII汇出利润需提供完税证明。而在对QFII在资本市场上的利得征税与否尚无定论的情况下,包括税务局在内的各地监管机关无统一政策可循。因此,不少QFII的利润汇出一拖再拖。

      普华永道税务部合伙人姚丹此前表示:“目前十家QFII里有超过五家都要求确定税收问题。长期的不确定给QFII计算和汇出利润都带来很大困难。”

      一位QFII机构的负责人则表示,在QFII额度有限的情况下,钱拿出去容易,再进来就难了,因此大家只要不是急需,都暂将利润留在境内继续投资。

      此外,不仅对QFII买卖股票所赚取的差价是否应征所得税是个问题,如何征收、如何监管在业界都有多种看法。

      如果征收此类所得税,即为俗称的“资本利得税”,这是目前A股对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国内证券投资基金、自然人免征的部分;但对已经享受了免征营业税的QFII,“资本利得税”征与不征,实际又取决于中国与其他各国的税收协定;具体如何征收,涉及税率高低、损失能否抵扣、交易多大数量的股票要交税等诸多敏感地带。

      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12月21日,共有112家QFII获批,获得共计216.4亿美元的投资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