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2012-002
债券代码:126017 债券简称:08葛洲债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合同类型:交钥匙合同(EPC)。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签署并获得中国和南苏丹两国政府的批准、两国政府之间的贷款协议签订并获批。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生效日开始计算,总工期为80个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由于本项目施工工期80个月,该合同履约对本公司2012年全年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合同决议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本项目合同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评审和决策。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月20日与南苏丹电力与大坝部在北京签订了拜登水电站项目合同。南苏丹电力与大坝部将向中国有关银行递交贷款申请,有关银行将对该项目进行评估。
本项目内容包括发电厂房、电站引水坝段、混凝土溢流坝、混凝土底孔坝段、非溢流坝段以及面板堆石坝,电站总装机540MW。
项目合同总金额1,398,624,950美元,根据签约当天汇率1 USD =6.34RMB,折合人民币8,867,282,183元,总工期80个月。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项目业主为南苏丹电力与大坝部。
三、主要合同条款
该项目开工日以业主正式发布开工令为准,开工后80个月内完工。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条款,通用合同条款采用FIDIC1999年第1版《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根据初步测算,该合同在生效后的施工期内,分年度预计完成合同金额为:第1年169,949,407美元,占12.15%;第2年251,023,173美元,占17.95%;第3年300,176,908美元,占21.46%;第4年264,704,072美元,占18.93%;第5年182,099,115美元,占13.02%;第6年147,933,624美元,占10.58%;第7年82,738,651美元,占5.91%。该合同履行对本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几年公司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2、该合同履行对本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该项目属外国业主向中国银行融资项目,融资最终能否被中国有关部门和银行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六、备查文件
合同协议书及附件。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