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重整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石岘 编号:临2012-08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司重整进展情况的公告
特别提示
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重整进展情况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延边中院”)于2011年12月30日裁定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整,并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重整的管理人。
2012年1月9日,公司管理人收到延边中院签发的(2011)延中民三破字第1号《关于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继续营业的批复》。根据该批复,延边中院同意公司继续营业,并由管理人委托聘任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管理人已启动债权申报登记及审查工作,截止2012年1月29日,已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人共2家,申报债权金额共计人民币650,915.21元。
由于公司严重资不抵债,重整中,可能对公司债务和股东所持股份进行调整。根据管理人目前的安排,重整工作是对公司现有业务进行整合,从而使公司保持持续经营能力。
二、停牌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6和13.2.7条之规定,公司股票于2012年1月4日停牌一天,2012年1月5日起复牌交易,自复牌之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即 2012年2月9日)起公司股票实施停牌。直至法院就公司重整计划做出裁决后,由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8条的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三、风险提示
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重整期间,公司存在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管理人将根据重整工作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管理人披露的信息以上述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重整相关事项请详见刊登在2012年1月4日、2012年1月5日、2012年1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临2012-01号、临2012-03号、临2012-05号公告。
特此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