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重新启动发行公告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玛信息”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34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156号文核准。
发行人于2012年1月6日披露了《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及《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并已于2012年1月9日至11日进行了初步询价。因提供有效申报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有关规定,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决定中止发行,并于2012年1月13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了《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中止发行公告》。
截至目前,发行人已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重新备案发行相关文件,经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后决定重新启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工作。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已于2012年1月6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www.longmaster.com.cn), 因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内容未发生变化,故本次重启发行不再重复披露。有关本次重启发行的初步询价具体安排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重新启动发行询价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