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2-008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月31日下午2点;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1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1月30日15:00至2012年1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7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2年1月13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2年1月20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矫正中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20人,代表股份数439,716,963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8.7797%。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数439,478,435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8.742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15人,代表股份数238,528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373%。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大会通过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配股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39,498,64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503%;
反对218,32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49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崔伟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439,478,43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458%;
此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39,655,94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861%;
反对60,52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138%;
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1%;
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继红、李晓明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二月一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2-009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2年1月31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于雷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于雷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递交之日起生效。于雷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将尽快聘任新的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衷心感谢于雷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