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临2012-003号
H股股票代码: 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2 年2月1日在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21层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康典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实到董事15人,其中亲自出席会议董事13人,董事赵海英、王成然分别委托董事孟兴国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本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1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1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具体费用。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同意票占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同意票占100%。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投资委托管理协议〉和〈保险资金运用投资指引〉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同意本公司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资产”)签订《2012年投资委托管理协议》。根据上述协议,本公司委托新华资产根据《保险资金运用投资指引》对本公司的保险资产进行投资运作,本公司向新华资产支付投资管理服务费,预计2012年全年的投资管理服务费约为人民币2.4亿元。上述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如协议期满日前双方均未提出解除协议或订立新协议,则协议有效期将向后顺延,顺延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同意票占1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次级定期债务发行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同意本公司在符合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次级定期债务,以提升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本次次级定期债务将面向符合监管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期限在5年以上,票面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本次发行次级定期债务,同时授权董事会,并可由董事会进一步转授权予本公司管理层根据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办理本次发行次级定期债务的具体事宜。授权发行本次次级定期债务的有关决议将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有效。本次发行次级定期债务尚待监管部门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同意票占1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同意本公司在符合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以提升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期限在10年以上,债务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同时授权董事会,并可由董事会进一步转授权予本公司管理层根据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办理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事宜。授权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有关决议将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有效。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尚待监管部门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同意票占1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境外投资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同意本公司按照《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H股IPO募集资金境外投资方案》开展境外投资业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险公司境外投资余额不超过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5%,投资范围限于香港市场,股票品种为公开发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股票,债券品种为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市场上市的公司以及大型国有企业在港公开发行的债券,以及监管部门允许的其他境外投资形式。同意公司据此向监管部门提出相关申请。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同意票占1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股权投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开展股权投资及申报、备案等相关工作。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同意票占10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不动产投资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开展不动产投资及申报、备案等相关工作。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同意票占100%。
九、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延庆养老项目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同意本公司在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前提下,独资设立新华家园尚谷(北京)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尚谷公司”),作为延庆养老住区前期建设工作的开发主体。尚谷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500万元,2012年度该项目计划总投资人民币5.4亿元,将以增资的形式在2012年内分期注入尚谷公司。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2票。其中,同意票占87%。董事陈志宏、张志明投弃权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密云养老项目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同意本公司在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前提下,与北京尚尊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资设立北京新华家园檀州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檀州公司”),作为密云养老住区前期建设工作的开发主体。檀州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950万元,持股95%,北京尚尊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50万元并由其持股5%。2012年度该项目计划总投资人民币9亿元,将以增资的形式在2012年内分期注入檀州公司。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2票。其中,同意票占87%。董事陈志宏、张志明投弃权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原董事会秘书李丹同志离任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同意票占10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手册(试行)〉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同意票占10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商业再保险管理规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同意票占100%。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同意票占100%。董事康典、何志光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拟于2012年3月20日在北京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详情请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等相关文件。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同意票占100%。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