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产经新闻
  • 6:财经海外
  • 7:观点·专栏
  • 8:公 司
  • 9:公司纵深
  • 10:公司·价值
  • 11:信息披露
  • 12:产业纵深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动向
  • A4:市场·资金
  • A5:市场·期货
  • A6:市场·观察
  • A7:信息披露
  • A8:市场·调查
  • B1:披 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解除的公告
  •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2012年2月3日   按日期查找
    A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7版:信息披露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解除的公告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2-0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临2012-004号

      H股股票代码: 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2年2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现将本公司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 会议时间:2012年3月20日(周二)上午10时正

    (二) 会议地点: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21层

    (三) 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四) 会议方式: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普通决议事项

    1、审议《关于聘任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见附件一)

    (二) 特别决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次级定期债务发行方案的议案》 (见附件二)

    2、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的议案》(见附件三)

    本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有关议案的情况,请参见本公司于2012年2月2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决议公告。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请参见本通知附件。

    三、出席会议对象

    (一)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2年2月1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以及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H股股东;

    (二) 有权出席和表决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可以委托一位或者一位以上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四),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三)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 本公司聘请的监票人、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 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二) 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三)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四) 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填妥及签署回执(见附件五),并于2012年2月28日之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明“会议登记”字样。

    (五) 本次股东大会于2012年3月20日上午10:00开始,会议登记时间为2012年3月20日上午9:00至10:00。

    五、会议联系方式及会期

    (一) 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13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22

    电话:010-85213236

    传真:010-85213219

    联系人:王洪礼

    (二)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亲身或其委派的代表)的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目录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2月1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三日

    附件:

    一、关于聘任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12年次级定期债务发行方案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12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的议案

    四、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五、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一

    关于聘任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公司拟聘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2011年度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2011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该议案提请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具体费用。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二

    关于公司2012年次级定期债务发行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本公司拟于2012年发行期限在5年以上、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次级定期债务。现就本公司发行次级定期债务事宜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计划按照下列各项条款及条件发行次级定期债务:

    1、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 亿元。

    2、债务期限:5 年以上。

    3、债务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4、募集方式:私募定向发行。

    5、发行对象:符合监管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6、募集资金用途:充实公司的附属资本及提高本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

    7、发行本次次级定期债务有关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8、发行本次次级定期债务的授权:由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授权董事会,并可由董事会转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2012年度的次级定期债务发行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公司经营情况确定2012年度内的发行计划,确定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票面利率等发行条款,并在监管部门允许的范围内对发行条款作适当调整;前述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本次发行次级定期债务尚待监管部门批准。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三

    关于公司2012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本公司拟于2012年发行期限在10年以上、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混合资本债。现就本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事宜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一、混合资本债的含义及特征

    混合资本债仍是一种债券,兼具次级性质,可以补充附属资本,清偿顺序一般在次级债之后,股权资本之前。

    混合资本债与次级债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1、期限较长,目前中国商业银行发行的期限都在15年以上,发行之日起10年内不得赎回。

    2、在发行人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一定水平或无力支付清偿顺序在该债券之前的债务时,可延期支付利息或本金。

    3、混合资本债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一般债务和次级债务之后,股权资本之前。

    二、混合资本债发行方案

    本公司计划按照下列各项条款及条件发行此次混合资本债(为避免疑问,本议案的债务融资工具不包括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12年次级定期债务发行方案的议案》项下的次级定期债务):

    1、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 亿元。

    2、债务期限:10年以上。

    3、债务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4、发行对象:符合监管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5、募集资金用途:充实公司的附属资本及提高本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

    6、发行本次混合资本债有关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7、发行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由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授权董事会,并可由董事会转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2012年度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公司经营情况确定2012年度内的发行计划,确定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票面利率、募集方式等发行条款,并在监管部门允许的范围内对发行条款作适当调整;前述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本次发行混合资本债尚待监管部门批准。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四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12年3月20日召开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投票指示:

    序号会议审议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普通决议案
    议案1关于聘任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2关于公司2012年次级定期债务发行方案的议案   
    议案3关于公司2012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的议案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请将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于2012年2月28日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出席会议时需出具原件。

    委托人签名(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及其续会结束
    注: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附件五: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自然人股东)

    本人 (或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登记出席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资料如下: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 
    股东地址 
    持股数 股东代码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股东签字

    二○一二年 月 日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法人股东)

    本公司(或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登记出席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资料如下:

    股东名称 营业执照号 
    股东地址 
    持股数 股东代码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单位(公章)

    二○一二年 月 日


    注: 1、本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请于2012年2月28日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