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简称:新华锦 证券代码:600735 公告编号:2012—004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业绩预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1年将实现扭亏为盈。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2011年年度报告数据为准。
3、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674,730.25元
2、每股收益: -0.0654元
三、本年度盈利预告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000-1,300万元
2、每股收益:0.048-0.062元
四、年度业绩变动原因说明:公司纺织品业务整合后纺织品业务开始盈利、子公司房产营销策划收入顺利实现、公司出售下属锦宜时装工厂等是导致净利润增加的最主要原因。
五、其他说明
公司2011年1-12月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11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月31日
证券简称:新华锦 证券代码:600735 公告编号:2012-005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2月2日下午3:00
2、召开地点:青岛丽晶大酒店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会议召集人: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虎勇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人,持有公司96,324,3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0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有2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住所、证券部办公地址的议案》
考虑到公司业务长远发展的需要,公司决定将注册地址(公司住所)、证券部办公地址变更如下: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住所)由原山东临沂市平安路爱国巷1-301号楼变更为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18号,邮编:260061。
公司证券部办公地址不变,为: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41号东海世家4层新华锦国际证券部,邮编:266071。
投资者联系方式不变,专线电话为:0532-85967156;传真0532-85877680。
表决结果:同意票96,324,3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议案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第五条原文为:公司住所:山东省临沂市平安路爱国巷1-301号楼 邮政编码:276001
现修改为:公司住所: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18号,邮编:266061
表决结果:同意票96,324,3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肖泽红律师、王昆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