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55 证券简称:万东医疗 编号:临2012-001
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于2012年2月2日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2年1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贺旋董事长主持,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变更的议案》。
公司将在公司名称中使用“华润”字号,对公司名称进行变更,公司中文名称由“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对公司注册地址门牌的统一规划命名,公司注册地址由“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9号A3”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9号院3号楼”,实际办公注册地址未发生变化。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2月3日
证券代码:600055 证券简称:万东医疗 编号:临2012-002
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于2012年2月2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2年1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卫华诚先生主持,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2年2月3日
证券代码:600055 证券简称:万东医疗 编号:临2012-003
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2月20日(星期一)上午9:00时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七层多功能厅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经2012年2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2年2月20日(星期一)上午9:00时,在公司本部七层多功能厅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变更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2月10日(星期五,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2年2月13日(星期一)9:00时-17:00时
2、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股权登记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4569688
传真:(010)84575717
联系人:张志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9号A3
邮编:100015
特此公告。
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2月3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无须)行使表决权。
受托人如有表决权,则对列入本次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的具体指示为 。
委托人如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否)。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