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23 股票简称:首商股份 编号:临2012-002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2月2日上午在燕莎盛世大厦二层第二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380,539,209股,占公司总股本658,407,554股的57.80%,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于学忠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巫志声律师、严石律师到会见证,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青海西单商场百货有限公司投资损失的议案》。
批准核销青海西单商场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西单商场”)长期股权投资2450万元,核销公司对青海西单商场的债权71,536,929.28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青海西单商场已经完成税务登记、工商登记、企业代码以及银行账户等注销工作,该公司的全部清算工作已结束。投资损失包括:债权和股权两项损失,其中:长期股权投资在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债权已全额计提了坏帐准备金。该项投资损失对公司2011年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同意: 380,539,209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数的100%;不同意:0 股;弃权: 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巫志声律师、严石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2月2日